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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周推 | 突发疫情被隔离,工资怎么发?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0 10:59:15 点击:


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管鲍断金】的《突发疫情被隔离,工资怎么发?》


12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八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自12月5日以来,截至12月8日下午3时,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41例,包括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13例、初筛阳性16例。其中,宁波镇海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初筛阳性5例;绍兴上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初筛阳性1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目前,所有新增阳性感染者均为在隔离管控或重点区域管控人群中经主动筛查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规范开展隔离治疗。


突发的疫情,导致一众人员被隔离,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124807人,其中集中隔离14612人,居家健康观察4571人,日常健康监测105624人。


那么隔离和居家观察期间及不幸染病员工的工资待遇如何计发呢?

被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计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这里的被隔离人员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


这里的隔离期间是指隔离、医学观察期间。


这里的工作报酬就是劳动报酬(含工资和福利),是指被隔离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视同员工的正常出勤,不得以缺勤为由扣减员工的工资福利。需要注意的是,奖金或绩效如果需要依考核结论确定,则应当遵照单位的考核制度执行。当然,单位也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出台特别考核政策。

染病员工的工资如何计发?

关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在其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20〕3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工作,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作者简介

郎希颖

浙江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方向:

主要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等。 


担任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秘书;浙江事务所团支部副书记。


主要荣誉: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杭州律师论坛分论坛优胜奖    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优秀奖             


著作文章:

《浅析有限公司股东分歧之解决策略--以适用公司法规定五之第五条为鉴》《话说假期之:病假怎么请?工资怎么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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