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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坛第四十七期——《从劳动争议案件谈谈辞退员工的痛点与难点》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06 21:24:52 点击:

在日益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今天,因企业辞退员工带来的劳动争议屡见不鲜。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如何保证辞退员工的合法性?辞退员工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9月5日,我所高级合伙人黄新发律师为我们带来的《从劳动争议案件谈谈辞退员工的痛点与难点》就从《劳动合同法》出发,深入剖析了员工被动离职的情形,并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计、离职手续办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黄新发律师在一开始说道,企业在辞退员工时,应当优先考虑协商。如协商不成,再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例,在实践操作中,用人单位需要有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事实记录,如考勤表、处罚记录(员工签字)、录音等,以防范劳动争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此外,在规章制度方面,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还注意内容合法、民主讨论、平等协商、全员公示等问题,保证规章制度合法性。黄律师指出,一套良好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离职手续方面,黄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从离职员工的职业病体检、涉密工作的交接、离职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离职手续办理工作。如在涉密工作的交接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交接过程的记录(员工签名)。在黄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下,大家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与感受,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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