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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坛第四十九期——《涉税行政处罚的复议与诉讼》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2 21:25:34 点击:

9月19日,毛贯忠律师为我们带来了“涉税法律问题”第三课——《涉税行政处罚的复议与诉讼》。涉税行政处罚对于纳税人而言,是可能遭遇的大概率事件,因此在面对行政处罚时,如何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权利救济是纳税人应当关注的问题。本期智仁坛,毛贯忠律师通过结合具体案例,从处罚前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角度,为我们带来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讲解。

毛贯忠律师一开始说到,与刑事犯罪的救济相比,行政处罚的救济有其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相对人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在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时,在处罚决定作出前,相对人还可以申请举行听证。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进行的救济,不仅能够帮助税务机关进一步查明事实,作出正确的处理决定,同时也能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这些法律授予的权利都是纳税人在面对涉税行政处罚时强有力的工具。

而当行政处罚作出后,相对人还可以通过对涉税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毛贯忠律师指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后,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具有举证责任,因而律师在代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时,应当着重从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法定程序、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方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梳理,从而提出有效的法律意见。这不仅是涉税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思路,也是律师代理其他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时的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