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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务】律师眼中的政府法律服务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14 21:59:33 点击:

“修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几千年来人们对技艺大成后的期许,最终变为荣耀。法理学中对法律的定义里,本律师更喜欢法律工具说,即认为它只是为目的而服务的工具,本身不带有过多的褒贬色彩,关键是执行的人、被执行于何事。如果说,法律是一种艺术,那么就少了几分肃穆;如果说法律是一种技艺,那么少了几分庄严,但除却那些外衣,它单纯是人们维护权利的工具,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工具。

律师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且通过政府的平台,最终落实到为民众服务。目前而言,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而法律是实现这些职能的主要手段,配合行政、经济手段使政府行政管理统一化、稳定化。在法律手段起作用的过程中,处处都可以体现律师的价值。这其中,人们所知的最为普遍的一种律师提供法律的服务形式即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总结起来,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参与论证政府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2、为政府进行的各项改革及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政府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4、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完善政府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提供处理突发事件、人员违法乱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防范职务犯罪。

5、规范政府常用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加强实体证据审查,预防和避免行政侵权,减少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

6、受政府的指派,对辖区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7、受政府委托,对以政府名义或被政府列入计划管理项目的承包、发包、招标、投标以及招商引资、经济贸易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8、受政府的指派,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

9、参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务,提供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相应依据,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程序的严格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10、整理汇编政府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采取预先应备措施。

11、接受政府各部门、人员的法律咨询,针对性地进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素质。

12、对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从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力争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代理复议、诉讼事。

13、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行政听证、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社会的进步,源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因此专业的事情,交予专业的人去做,才能事半功倍,政府法律服务也一样。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法律服务已纳入政府采购的大前提下,律师可以为法治进程贡献更多的力量。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姜远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