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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党建百年之技能展示】定纷止争,人身意外险的意外如何解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4 11:13:13 点击:


5月12日,事务所举行第四期模拟法庭,由王梦婵律师担任上诉人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徐曾倩律师担任被上诉人某建筑公司的代理人,由事务所业务顾问方志宇担任审判员。本案系保险业务部王梦婵律师代理的建设施工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合同纠纷。


案涉受害人在工作现场发生倒地、而后死亡。被上诉人在向受害人亲属赔偿后,向上诉人申请理赔。上诉人不认可受害人意外死亡事实,发生本案纠纷。本案关键主要在于受害人死亡是否属于意外死亡,是否在保险合同理赔范围内。


在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围绕受害人的死亡原因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经过播放本案监控视频证据,受害人倒地并未受到明显外力,无法直接证明受害人是否系意外死亡,法庭认定本案受害人死亡原因系无法证明事项。由此,举证责任分配则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上诉人是否尽到了要求投保人、受益人提供死亡原因主要证据的告知义务,被上诉人身为投保人是否明确不知、未履行提供理赔材料的义务,王梦婵律师、徐曾倩律师作为双方代理人,根据各自主张分别进行了举证。关于保险金请求权的性质,是属于可转让属性的财产权利,还是无转让属性的继承权利,双方发表了各自意见。


保险,是人们通过事先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遭受伤害、发生财产损失等失意事件时获得赔偿保障的一种分摊意外损失方式。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是获得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通过本案的模拟审理,不仅让代理律师更加清楚本案的争议焦点,以便进一步梳理诉求事实证据,更让在场旁听的事务所青年律师生动地了解保险合同纠纷中的关键信息,比如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投保人申请理赔时提供事故原因证据材料等义务。相信旁听律师,在往后代理相关案件时,必将增添一笔重要的备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