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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期月度沟通函正式发布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06 21:52:12 点击:

         201096日,《月度沟通函(9月度)》正式向客户发布。据悉,这是智仁律师向客户正式发布的第七十期月度沟通函。

    为落实“用管理思维解决法律问题,用法律工具弥补管理缺陷”这一服务理念,20055月智仁律师向客户正式发布《月度沟通函》。《月度沟通函》由相关工作提示、生效法律法规和工作小贴士等三部分组成,其中“相关工作提示”旨在向客户提示近期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原因而“需要客户特别关注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生效法律法规”是指在当月刚刚生效而需要客户特别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工作小贴士”则是向客户解答众多客户特别疑问或需要客户特别注意的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细节。

    《月度沟通函》通常每月向客户发布一期,但遇到重大事件或特别期间时,《月度沟通函》会特别增发。如我们在2005年至2008年均增发过安全生产特别沟通函,我们还发过奥运特别沟通函。

    《月度沟通函》以其实用型为最大特色,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许多客户已经将《月度沟通函》列为公司重要文件,实施高管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