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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所金融部张程炜律师成功为两金融刑案取保候审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16 21:35:17 点击:

捷报连连,本所金融部张程炜律师目前正在办理的杨XX涉嫌诈骗罪以及徐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起金融犯罪刑事案件均成功取保候审,当事人对张程

炜律师的工作更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现笔者将张律师承办该两起案件的经验总结归纳如下:

 

一、充分的前期准备是成功的基础

在接受两起案件家属委托之前,张程炜律师根据和家属的初步沟通,了解基本案件后,整理收集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案例。一方面可在和家属洽谈委托事项时对案件有整体把握,能否达到委托人的心理预期,告知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为案件的承办,会见当事人时针对性的提问以及和办案机关的沟通,奠定一个扎实的法律基础。

 

二、积极沟通,有效推进

张程炜律师在接受两起案件当事人委托后当天便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掌握最佳的会见时间和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的具体事实,并制作详细的会见笔录。在会见结束后,张律师即刻赶往公安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并和办案民警见面沟通,将会见了解的情况告知办案民警,推动案件的进展。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和当事人沟通案件最新的进展。每次会见之后都会电话和办案民警积极沟通,将了解到的相关情况积极反馈。

三、取保候审申请的时机是关键

在侦查阶段,律师总共有两次提出取保候审的机会。第一次系在公安机关案件侦查中后期,在该时间点申请书的提交不宜过早,若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处于初期阶段对案件事实并未完整清晰的掌握,取保候审申请被采纳的机会较低。第二次系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批捕时,该时间点申请书的提交应当尽快,避免出现检察院已经做出批捕决定,律师还未提交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错误。

 

若未能在侦查阶段提出申请,案件已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可以在案件移送后的一到两个星期后向检察机关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意见,经初查后若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检察机关会立案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