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新恒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米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新审核确
各债权人、债务人:
桐庐新恒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新恒基公司)、杭州米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米勒公司)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并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18年12月5日,桐庐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
除新恒基公司、米勒公司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核查且无异议的债权274笔及会后新审核确认(第一批)且经公示无异议的27笔债权外,管理人新审核确认债权23笔,新审核确认债权合计42,722,984.21元(大写:肆仟贰佰柒拾贰万贰仟玖佰捌拾肆元贰角壹分),剩余9笔债权处于待确认状态。对于待确认债权,管理人将进一步查明事实,尽快出具审核结论。对于新审核确认的第二批23笔债权,管理人将在本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供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
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对管理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则应在15日内依法向桐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和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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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新恒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米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