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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包创新交易模式介绍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1 21:53:42 点击:

 

201568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在西子国宾馆汪庄举办不良资产项目推介会,共推出各类不良资产总价值约100亿元人民币,吸引了来自各界的将近200名民间投资人前来参加。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金融业务部首席律师李小文受邀参加了本次推介会。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本次推出的不良资产不仅可以采取传统的买断式交易方式,还可以采取过桥收购、分期付款交易、优先劣后+收益分成以及组建基金共同处置等创新交易模式,可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求。

1、过桥收购:意向买受人事先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缴纳竞价保证金及一定比例的财务顾问费保证金,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参与不良包竞标,竞标成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给意向买受人。

2、分期付款交易:拍卖时允许受让人延期支付部分转让款,转让款在一段时间内付清即可,仅需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占用费。

3、优先劣后+收益分成:向外部投资者转让不良资产包一定比例的债权劣后级收益权,投资者有权就日后超额回收部分按比例分成收益。

4、组建基金共同处置: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不良资产债权/收益权转让给基金后,投资者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各认购一定的LP份额,GP实际控制人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或双方均可,GP收取基金管理费。

李小文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既然是投资都具有一定风险,投资不良资产要尤其注意清收不足、抵押物处置不能等风险。因此在投资不良资产前,应对有意向的资产包做详细的了解,对担保、抵押、保证等不同性质的不良贷款做具体的调查和分析。投资人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价值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资产包和交易模式。

当然,聘请专业律师做资产包购买前的尽职调查与法律风险评估,及交易与处置的全程法律服务,也是应该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