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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明礼


管理合伙人,合伙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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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专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

基本介绍

1999年8月毕业于浙江海洋学院(现浙江海洋大学),同年9月参加工作,系苍南县公安局民警,主要从事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及预审工作。2015年辞职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浙江智仁(龙港)律师事务所。



主要职务

龙港市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


 
主要荣誉

2001年、2008年、2011年、2013年各获苍南县公安局嘉奖一次,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获苍南县人民政府优秀公务员称号,2013年被评为苍南县全县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2009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在因2010-2012年度工作中成绩显著被中共苍南县委和苍南县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主要业绩

刑事案件:黄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和报捕,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逮捕和起诉;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刑拘后作出撤销案件处理;吕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卢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检察院作出存疑不捕决定;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全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检察院逮捕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卞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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