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礼建党百年之普法讲座】刘恩律师受杭州普法办邀请开展民法典讲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又是实施元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进一步夯实法治杭州建设基础,5月28日上午,浙江省普法办、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司法局主办的“民法典专题宣讲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授牌仪式”于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举行。我所主任、党总支书记刘恩律师,应邀开展民法典讲座。
以“民法典与中国之治”为主题,刘恩律师开创性的在民法典普法内容中融入了“中国之治”的概念与治理智慧。“中国之治”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治理,其本质即为“人民之治”。而民法典,则是以人民名义,铸权利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相比,我国民法典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人民性是我国民法典的显著特征。民法典与人民之治理念的有机统一,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通过列举从总则编至侵权责任编中的重点、亮点法条,刘恩律师系统地阐述了“人民之治”在民法典中的重要体现。有呼应“老人该不该扶”道德问题的见义勇为法条;亦有顺应时代需求,将物权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剥离而新增的居住权相关规定;还有针对当前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泛滥、侵害人格权益的规制条款,云云。都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系统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机关要加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条文含义,秉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是司法机关,律师也要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把握重点、要点,尽最大努力维护己方当事人的权益,纠正一般人对律师的偏见,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