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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工具】登记结婚后彩礼返还检索报告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714

编者按

智仁“办案工具”专栏致力于整理各类案件法规、判例、司法解释等,并进行相关的数据分析,将持续发布各类检索报告内容,力求为律师办案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帮助。


一、检索目的


法院判决登记结婚后彩礼返还的考虑因素和返还金额

二、检索说明


1、检索人: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王芳芳律师

2、检索时间:

2024年3月

3、检索工具: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微信、聚法案例网

三、检索行业类别及关键词


行业类别:婚姻家事-离婚纠纷

关键词:彩礼

四、有效检索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

(二)微信文章:《彩礼纠纷现状及司法应对》,来源:人民司法杂志社,2023.6.19发表,作者:王丹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与》2023年第4辑(总第92辑))

观点摘要:

涉彩礼纠纷可以要求返还的范围: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彩礼,包含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以下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理由如下: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彩礼的目的已实现,不应再予以返还。但是基于目前国情,考虑到彩礼作为习惯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在彩礼数额较大,而且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男方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可以酌情适当返还,以妥善平衡双方利益。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时,应当参考以下因素: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

1、共同生活时间

双方未共同生活的,无论是否登记结婚,原则上均应返还彩礼。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根据时间长短,确定返还比例;双方共同生活3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返还。

2、生育情况

生育情况应当作为彩礼是否返还的重要考量因素,一般来说,已经生育子女的,原则上不应当予以返还。

3、彩礼数额

彩礼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但彩礼无法保障婚姻长久。在当事人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一般不宜再判决返还。但是,在彩礼数额远远超出当地人均收入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彩礼已经失去其本身承载的功能限度,甚至异化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而民法典是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因此,彩礼数额过高的,应当予以返还。

4、彩礼使用情况

将彩礼实际使用情况作为彩礼返还的考量因素,关键在于查明彩礼是作为双方共同消耗,还是接受彩礼一方单方使用。如果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购置共同财产或者办婚礼酒席消费等,在彩礼返还时应当将该部分予以扣除。

5、双方过错等事实

将双方过错情况作为彩礼返还的考量因素,是考虑到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一种补偿机制。如果给付彩礼方作为无过错方,要求返还彩礼,那么应当酌情考虑提高返还份额。如果给付彩礼方作为过错方,要求返还材料,那么应当酌情适当降低返还份额。

(二)聚法案例网

检索关键词:彩礼,案由:离婚纠纷,地域:浙江、上海、北京,文书性质:判决,审判年份:2021年、2022年、2023年。共检索得浙江6个案例,北京1个案例、上海12个案例,共19个案例。选择批量下载-下载范围1-19,下载类型excel,下载区段:诉讼请求、本院查明、本院认为、裁判结果。选取典型案例。

1、支持返还彩礼的案例如下:


2、不支持返还彩礼的案例如下:

五、检索分析和引用标准


1、检索分析:

法院判决登记结婚后彩礼返还的考虑因素:彩礼金额较大、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等。

结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一般半年以上)或者生育子女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半年以内),且未生育子女的,一般会支持部分返还彩礼。

2、引用标准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2)指导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王丹法官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与》第92辑发表的文章《彩礼纠纷现状及司法应对》,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