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周推】拜耳为何敢直接辞退澳籍拒隔离员工?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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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推送:【管鲍断金】的《拜耳为何敢直接辞退澳籍拒隔离员工?》
近日,一段国外返京女子不按规定隔离外出跑步,不听社区防疫人员的劝说,还大喊“救命骚扰”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随后民警赶到对其发出了警告,要求其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不允许外出。
对于网上流传的视频,拜耳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3月17日,拜耳中国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确认该该涉事人为公司员工,并称:拜耳一贯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并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抗疫行动。
对于该事件,拜耳声明: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
那么,拜耳公司为何敢这么神速的处理该员工呢?
今年2月底,拜耳集团发布了2019年全年财务业绩,拜耳全球药品销售总额为184亿欧元,同比增长6%,其中,中国市场全球医药市场未来的源动力,是业绩主要驱动因素之一,亚太最大的药品销售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25%,中国市场占全球药品销售总额的8%以上。
在抗战疫情上,中国人民众志成城,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政府也是三番五令强调隔离规定,如果拜耳作为一家医药公司,不尊重中国法律,如果这件事情上处理不当,必将遭遇不可估量的损失。
那么,拜耳公司这样直接辞退该员工,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可行呢?
一般而言,这些外资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均有如下禁止性或作严重违纪的约定:
员工的任何活动或行为对公司的利益、形象、或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涉毒、涉赌、涉黄、或反华等不良行为、言论或事件或其他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所以在本次事件中,拜耳公司干净利落地做出辞退处理,依法有据,得到了一遍赞扬。该澳籍女估计躲在哪个角落后悔地哭呢!
我们要思考的是,如果这个事件没有得到爆光,影响没有这么大,拜耳公司会不会以该员工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为由辞退该员工?这样“造成公司严重损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则性的规定在实务是否可行?这是值得商榷的。
目前,国内疫情持续好转,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恶化,疫情显然不会在短时间内结束,我们所有的人都不可掉于轻心,有些员工免不了会对这个防制措施产生厌烦心理,甚至不服从管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还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难免有争议,甚至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为了配合政府对员工进行管理时依法有据,企业非常有必要顺势而为,对公司的在疫情形势下的奖惩制度作细化修正,增加一些疫情管理的内容,比如:未按要求报告疫情防控状况信息的;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的;造谣、传谣的;伤害、威胁、侮辱、人身攻击、谩骂疫情防控人员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事由被限制人身自由(依法被隔离者除外)超过3天以上的;
这个通过民主程序修正的规章制度,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员工告知,并做好签收记录,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自觉自律服从疫情管控要求,这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知道,你的平安是一线工作者用命换来的。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汤云周
■浙江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浙江大学医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学研究生,浙江大学经济法硕士
■专业方向:擅长于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用工管理、商业秘密保护、财税、人身损害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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