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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周榜首】办案札记——法庭上,被告人请求和家属拥抱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点击:671



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本周榜单出炉啦,现就本周榜单前三名公布如下:

★状元:【法门老犬】的《办案札记|法庭上,被告人请求和家属拥抱


★榜眼:【金讼圈】的《最高法院:诉讼中债转二审可变更诉讼主体!对怠于履行诉讼义务拖延诉讼行为可惩戒


★探花:【匠诉有道】的《如何基于同一行为要求开发商承担两笔违约金?


法庭是一个处理纠纷、平衡权利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舞台,但它也是一个展示人性人伦的舞台。审判虽然具有戏剧化,但这个戏剧化是一种真实的扮演。所有参与的主体是具有情感的人。下面叙述的在庭审中一个充满人性的细节,让我十分难忘。


这是一个在南方某中级法院上诉的刑事案件。那次开庭的时间,离农历过年不到一个月。虽然是晴天,但天气依然十分寒冷。上诉人S(为方便起见,文章标题我用“被告人”指代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上诉人)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女性,我姑且称她为S女士。S女士出生于北方一座大城市,曾在电视台工作过,后在某发达国家留学、工作了三十余年。回国之后,由于自己一时糊涂,也由于自己的交友不慎,最后导致了她人生的滑铁卢。在一审中,她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于年过五旬的她而言,十年时间真的太漫长了。


二审的庭审开始,上诉人S进入了庄严的法庭,诺大的旁听席除了一位法庭的工作人员外,只有她的丈夫和外甥女在旁听席旁听。但她却不能与他们交谈、甚至不能反过身去望望他们,真有一种“咫尺天涯”的感觉。这次开庭,由该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刑庭的庭长和另外一名法官担任审判员。庭审从上午十点开庭一直延续到中午十二点多钟。期间休息吃饭了一个小时,下午从一点审理到二点多钟。从形式上看,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律师的权利,审判长也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发言。我作为辩护律师对案卷中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一审中的鉴定意见不足认定为犯罪。


审理进入了最后陈述阶段,S女士显然是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最后陈述中,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同时,她也提到了自己的委屈,因为交友不慎,被人带入了万劫不复的地步。她希冀法庭能依法减轻刑罚。在结束了最后陈述的环节之后,S女士突然向审判长提出一个事先未沟通的要求,她说:“尊敬的审判长,我与家人有很长的时间没有见面,之后也很难见面。他们来一趟南方也非常的不容易,您能许可让我摸一摸我丈夫的手,让我拥抱一下我的孩子。”听到她说这个要求的时候,我不敢看她的脸。我用余光瞟了一眼庭上的审判长。只见他一边收拾案卷,一边在思索,但没有说话。当台下的法警给S女士戴上了手铐的时候,她又望了审判长并再次提出询问是否可以。这时,审判长轻轻地说:“好的,好的。”


这时,我看到S女士的丈夫和外甥女均已站起。走到了旁听席和审判区的断隔板边缘。S女士先和丈夫拥抱了几秒钟,我可以想见,二人的眼里一定是充满泪水。然后,她的外甥女又和她拥抱着。我感觉那时法庭空气凝固了。这是我第一次在刑事审判中见到被告人和家属之间的拥抱和说话交流。我知道这不是法院审理中的常态,毕竟法庭要考虑安全等各种问题。但是,那一次许可当事人的拥抱,顿时让我对法官充满敬意。法意可以判断事理,但法意也可以融入情理。短短的相依,将是永久的温暖。


后来,她的外甥女在返回北方的城市之后给我发了一条短息。她让我转告她的姨妈一段话:“我们已经回到了家里,在南方时感受着雪中的严寒,心疼着您的身体,万请多加保重,耐受过这一切之后,相信将会是风雨无阻。请平抚好心情,相见时的拥抱刻骨铭心,您的勇气让我敬佩。我们都要好好的。”人伦之情,在这种自由和监禁的界面,显得何其珍贵。


法庭是一个需要仪式化的场所。这种仪式包含了严格的程序、体现对于传统的遵从和对规则的敬畏。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对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的每一个案件都应当理性地处理,让逻辑成为其基本的思维尺度。但是,每一个当事人和参与主体都不再是法条中的抽象概念,规则也不再是写在纸面上的法条,一切都是活生生的存在。在刑事审判中,大多数被告人天然地处于一种道德上和法律上的不利地位。但被告人作为人,他们依然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一员,和社会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这种刚性的程序化中,应当融入人情的因素,在庭审中尊重每一个当事人。哪怕是公诉方的指控,也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情感。若如此,则法律不再单单是工具性的规则体系,亦是可借助法庭展示伦理和精神的价值载体。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一句话说道:“法律的审判应当帮助人精神净化,而不应在我们的尊严之上再施暴行。”我认为,在庭审当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许可被告人和家属进行简单的语言交流乃至拥抱,这是一个提升司法人情温度的方式,是可以适当适用的。




汪    勇


浙江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法学博士


专业方向:诉讼方面偏重于刑事辩护、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商事案件、知识产权纠纷。非诉领域偏重于公司、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劳动用工管理、合同审查及谈判等业务。个人法律事务包括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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