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世纪盛康公司股东杨帆、舒满平作为甲方,中证万融公司作为乙方,世纪盛康公司作为丙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甲方为世纪盛康公司现有2名股东,甲方2人共实际出资619.5万元,占世纪盛康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各方拟将世纪盛康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65万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增资入股。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世纪盛康公司应调整董事会的人员组成,即董事由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共计5人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董事长在乙方委派的董事中产生。副董事长在甲方委派的董事中产生。本协议作为解释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协议修改,本协议在不与新世纪盛康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世纪盛康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009年9月28日,根据上述约定,世纪盛康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265万元,实收资本1265万元。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三月召开一次,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009年9月29日,增资扩股后的世纪盛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丙贤,股东为法人股东中证万融公司、自然人股东为舒满平和杨帆。董事长赵丙贤、副董事长吴芳,董事包括赵丙贤、吴芳、舒满平、曹凤君、金恩淑。
2010年1月20日,世纪盛康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主要内容是:杨帆将其持有的公司17.10%的216.31万元出资转让给中证万融公司;舒满平将其持有的公司1.90%的24万元出资转让给中证万融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为中证万融公司持股比例为70%,出资额为885.5万元。杨帆持股比例为27%,出资额为341.55万元。舒满平持股比例为3%,出资额为37.95万元。增选王洪飞、蔡孟杰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2014年3月3日,曹凤君、金恩淑、蔡孟杰、吴芳、舒满平以世纪盛康公司已经两年多没有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并鉴于赵丙贤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董事长职务,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损害为由,推选和提议副董事长吴芳尽快召开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吴芳签署了召开世纪盛康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是:研究决定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和聘任问题;会议定于2014年3月20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吴芳、舒满平向赵丙贤、王洪飞送达了会议通知。
2014年3月20日,曹凤君、金恩淑、蔡孟杰、吴芳、舒满平五人参加了320会议,赵丙贤、王洪飞未参加。320决议的主要内容是:免去赵丙贤担任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吴芳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等。
会后,董事会向赵丙贤、王洪飞送达了320决议,并要求中证万融公司在3日内将世纪盛康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证照和印鉴交还世纪盛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