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矩阵精品】严书记,离婚了你还是你女儿的监护人,你知道吗?
“严书记女儿舆情事件”已连续发酵数日,自5月11日网友爆料“老师因惩罚严书记女儿被开除”消息后,严书记本人一路“高开高走”,备受关注。
期间,除多份知情人士爆料外,5月12日,一份疑似严书记本人所写的“关于严文某舆情的情况报告”亦成为事件焦点。在这份报告中,严春风将其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进行了陈述,并着重表明了其与其第二任前妻、其女严某文鲜少联络的现状以及在此事件发生时毫不知情的情况。
虽然两页纸的陈情表因其详实的解释在一开始暂时得到了网友们的赞赏,但很快被一组截图爆料反转,在网络力量的推动下,昨日下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广安市委副书记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事实证明“陈情表”已是回天无力,且不说其陈述是否全面真实,就单从法律上来说,这撇清关系的理由也是毫无立足之处,原因在于,其混淆了一个“抚养人与监护人”的法律概念。
在报告中,严春风称:“目前,我与严某文的母亲李向阳已经离婚5年,李向阳作为严某文的法定监护人,对严某有全权监护责任”。不难看出,其潜在意思表示就是,孩子随李向阳生活,法定监护人就是李向阳,与我无关。
法律认定真是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是在无数接待咨询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始终存在着误区,借“严书记舆情”之势,撰小文以明。
抚 养 权
监护权
监护权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法律没有对监护权这一概念作单独的解释,通过《民法总则》对监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监护权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
父母离婚对权利的影响?
抚养权不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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