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矩阵精品】三案对比!看清法院如何裁判银行卡盗刷(伪卡交易)案件
金讼圈导读:
一、本期三件银行卡盗刷案例均选自2018年3月14日上海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案例1选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8个金融消费典型案例,案例2选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发布《2017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案例3选自上海虹口法院金融消费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二、案例1法院驳回了持卡人全部诉讼请求;案例2法院却支持了持卡人全部诉讼请求;案例3法院则通过第三方调解确认了持卡人70%的诉讼请求。
三、三个案件处理结果为何差异如此之大?银行卡盗刷案件法院的态度真的是飘忽不定吗?金讼圈将继续利用案例区别技术阐述原因,深究银行卡盗刷案件裁判规则的背后实质法理,欢迎参阅文末金讼圈提示哈。
附案例1
蔡某诉甲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持卡人主张银行卡遭盗刷,但无法举证证明交易系非本人操作的,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蔡某在甲银行办理借记卡一张。2017年6月27日,蔡某在查询并打印交易明细时发现该银行卡于2016年11月16日通过甲银行ATM机取款三笔,金额分别为5,000元、1,000元、500元。蔡某认为其银行卡被盗刷,于次日至公安机关报案,但并未被立案。审理中发现,涉案三笔ATM取款均为凭密码交易。该银行卡除上述涉案操作之外,蔡某于2016年11月10日在甲银行打印交易明细,2017年6月10日兑付国债本金6万元和利息3,000元,2017年6月12日消费40,000元等。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银行赔偿损失6,500元。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涉案三笔取款发生前不久,即2016年11月10日,蔡某曾到该涉案三笔ATM取款银行网点查询了涉案银行卡交易流水,蔡某在涉案银行卡ATM取款发生之后仍继续使用该银行卡,直至2017年6 月28日蔡某才向甲银行首次提出异议,但此时距2016年11月16日三笔ATM凭密码取款发生已有超过6个月之久。蔡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事发当时不存在人卡分离的情况。从涉案交易发生时间、地点,同期前后交易情况以及蔡某用卡情况,其到银行网点查询交易明细、向公安机关报案等一系列过程分析,难以认定本案为盗刷。
【判决结果】
法院遂判决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
【点睛提示】
在参与金融活动的过程中,金融消费者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同时,也应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持卡人应注意妥善保管银行卡与密码,防止因银行卡信息泄露而造成财产损失。持卡人可采取开通手机短信通知功能、开通网上银行等方法,及时掌握银行卡使用消费情况。对于一些不熟悉网络操作的中老年消费者,在存取款后应妥善保存书面证据,以备日后查阅。在发现卡被盗刷的情况下,应及时止损维权,立即与银行联系,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证据。持卡人若未尽注意义务,对银行卡盗刷产生的损失存有过错的,将视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案例2
魏某与某银行借记卡纠纷案
【裁判要旨】
银行对储户账户内资金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储户就其主张的伪卡盗刷提出初步合理证据的,应由银行提供确系真卡交易的反证,否则银行承担不利后果。
【基本案情】
魏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芯片借记卡,未办理短信提示业务。2017年4月18日下午,魏某到商场刷卡时提示余额不足。经查询,该卡于2017年4月14日在香港某珠宝金行于几分钟时间内发生三笔消费,并于该三笔消费后相隔几秒时间在马来西亚的自动柜员机发生取现消费。魏某本人于上述消费当日正在上海市仁济医院就诊。后魏某就前述借记卡被盗刷之事报警。魏某认为,该四笔交易并非其本人消费,涉案借记卡从未离开过本人,其从未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且其近几年均未出境,故以上四笔交易为盗刷,银行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银行则辩称,魏某于发生涉案消费记录后五日才报案,无法证明人卡一致;且识别银行卡的步骤和义务不在于银行,借记卡密码也由持卡人保管,银行不应承担密码泄露的责任;同时,根据魏某提供的公安机关接报回执和受案回执,无法确定本案四笔交易系伪卡盗刷的事实。果
【裁判理由】
首先,涉案借记卡真卡不可能相隔几分钟分别在香港及马来西亚同时办理交易,故认可魏某关于涉案交易系伪卡交易的主张;其次,银行对魏某的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案外人能够使用魏某借记卡的伪卡通过银行交易系统进行系争交易,说明魏某持有的真正银行卡内数据信息可以被复制并存储(克隆)到其他的伪卡内,并且伪卡输入密码后还可以进行正常的交易活动,由此可见该交易系统存在技术缺陷,银行未能充分尽到保障系争借记卡交易安全的义务,给魏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再次,魏某作为普通民事主体,其能力范围仅限于对其自身行为予以规范,对于他人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该密码并无能力予以防范,故魏某对他人使用伪卡进行交易的行为不应承担泄漏密码的责任;最后,魏某作为普通个人处于弱势地位,由发卡行先行承担损失,减少了单个持卡人可能存在的损失风险,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
【判决结果】
对魏某要求银行赔偿其借记卡损失人民币597,101.95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安全是银行业务的关键和核心。司法实践中,法院就伪卡交易举证责任更多分配给银行具有积极意义。其一,储户作为普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难以具备在第一时间内找寻到侵权人的能力;其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于伪卡盗刷的情形较能全面了解,能及时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到被盗刷的原因,相比于持卡人更易获得伪卡交易损失的成本、频率和原因等详细信息,亦能有效控制损失的发生;其三,对于该类案件,银行完全能够督促技术部门及时发现和修补技术漏洞,升级整个借记卡交易系统,完善借记卡服务,切实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银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附案例3
伪卡盗刷的法律风险
——李某与某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银行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对于伪卡交易未能从技术上识别,应对持卡人的资金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持卡人应提交在发生伪卡盗刷时,其持有的银行卡不在交易场所的证据。持卡人已举证证明存在伪卡交易,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银行能够举证证明持卡人存在过错的,可以减免其责任。
【基本案情】
2016 年十一长假过后,因需资金周转,李某的朋友戴某拿着李某的借记卡前去 ATM 机取钱,但在取钱的过程中其发现借记卡余额异常,于是便与李某核算卡内金额,发现借记卡中的金额莫名少了1 万元,第二天李某便去银行查询交易记录,银行交易流水显示在9 月 30 日晚,曾有人在外地通过 ATM 取现的方式取走了一万元,这让二人很是诧异,因为二人在那段时间压根就没有去过该地。随后,借记卡的持有人李某便与银行交涉,要求银行对其存款的损失赔偿,但银行认为,借记卡之所以被盗刷,系李某对其借记卡密码的保管存在过错,所以不同意赔偿李某的损失。无奈之下李某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银行支付其银行储蓄损失 1 万元。
【案件结果】
依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银行业调解中心)就本案进行调解,在银行业调解中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向——银行承担 7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某经济损失 7,000 元,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意向依法进行审查,出具(2017)沪 0109 民初 546X 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金融消费法律风险提示】
(一)风险点评析
当前,由于犯罪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复制部分金融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后,再制作伪卡进行盗刷,导致金融消费者经济遭受损失。金融消费者损失发生后,银行往往会以金融消费者在银行卡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如密码保管不当等),或是在受到损失后无法证明银行卡被盗刷时在本人身边等,拒绝金融消费者的赔偿请求。
(二)防范措施及建议
金融消费者在持卡消费中,首先,应妥善保管密码,在消费时应当提高警惕,输入密码的过程中应当有所遮挡,在发现 POS 机或ATM 取款机存在可疑或异常时,请勿使用;另根据银行卡章程的使用规定,银行卡应当仅限本人使用,如多人使用同一张银行卡,将增加卡被复制、密码被泄露的风险,一旦银行卡被盗刷,消费者将会因为使用不当而承担部分责任。其次,消费者办理银行卡后,应当及时开通余额变更短信提醒功能,一旦发生伪卡盗刷的情形,消费者能够通过短信及时知晓,以便尽快止损。否则,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才主张银行卡损失,无法自证事实,存在道德风险嫌疑。最后,在发现本人银行卡内资金有异常变动情况,需及时挂失及报警,并务必第一时间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前往附近的银行或者 ATM 机进行业务操作,获取相关的交易凭条,以证明银行卡就在本人身边。
(三)涉银行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目前,涉及银行类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有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等多家机构。其中,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是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于 2016 年 5 月正式成立,是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银行业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中心已获ISO9001 质量管理证书,按专业严谨的规则为当事方提供优质调解服务。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也可承接法院委派、委托案件的调解,虹口区人民法院是第一家向调解中心委派案件并获成功的基层法院。目前,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基本实现上海中心城区三级法院“诉调对接”全覆盖的目标。金融消费者如遇投资纠纷,可向该中心申请调解,或由法院委托调解,以期高效、低成本及时解决纠纷。
金讼圈提示:
一、综合以上三个案例,伪卡交易案件案件,关键要点有三:
1. 是否存在伪卡交易(盗刷)是案件审判最为关键的事实要点;
2. 其次是持卡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另外一个重要法律要点;
3. 实质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二、案例区别具体表格分析如下:
区 别 | 持卡人能否提供存在伪卡交易的初步合理证据? | 银行能否提供确系真卡交易的反证? | 银行能否举证持卡人对伪卡交易是否存在过错? | 裁判 结果 |
案例1 | 否 | 无需举证 | 无需举证 | 驳回 |
案例2 | 是 | 否 | 否 | 支持 |
案例3 | 是 | 不清楚 | 不清楚 |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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