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矩阵文选】申请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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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将对申请机构经营范围、专业化经营原则、股权结构情况、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十四项逐一发表意见。
在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前,管理人需要做什么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向律师提供哪些材料呢?
PE100讼结合基金业协会相关要求及本团队的实操经验推出“基金备案速递”系列文章,每周两篇,仅供业内交流参考。
本篇主要从基金业协会对于申请机构的申请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求进行解读。
管理人需要多少员工
基金业协会对于拟登记的管理人员工人数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但就最近通过登记的管理人公示信息来看,工作人员普遍在5到15人之间。若员工存在兼职情况,需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说明,且兼职员工不计入员工总人数。
员工能否兼职
针对员工能否兼职问题,协会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而对非高管员工协会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协会对非高管员工兼职情况相较于高管条件放宽。若存在非高管人员兼职的,从协会的反馈来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1)兼职原因
(2)任职机构的名称
(3)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
(4)所从事的职务
(5)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
(6)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
此外,如有委派情况,还需说明该名员工在委派期间是否全职在申请机构工作。
协会主要审核要点
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2. 社保缴纳情况;
3. 详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4. 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情况等。
金律师提示:
根据目前操作实践,对于申请机构的全职从业人员数量并至少要5人以上,因此建议公司人数为7人及以上,且从事投资业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均需有从业资格证。证券类业务均需要基金业从业资格。
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原单位离职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
附:协会近期反馈
1. 鉴于申请机构员工人数较少,请核实申请机构在将来是否具有签订外包服务的意愿或计划(贵公司暂无外包业务,请说明将来有何外包计划及相关情况)。
2. 法律意见书中员工人数项请与系统填写一致。
3. 法律意见书应完整描述机构从业人员情况,包括从业人员资质信息。
4. 请详述所有员工的专兼职情况,如有兼职,请说明其任职机构的名称、所从事的职务、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
5. 请详述所有员工的专兼职、委派等情况(建议以列表形式清晰展示后再详细论述),如有兼职情况,请详细说明兼职/委派原因(如有委派情况,请说明该名员工在委派期间是否全职在申请机构工作)并说明其任职机构的名称、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所从事的职务、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如高管有兼职情况,请说明是否符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中相关要求,如不满足,请整改完成后继续提交申请),高管如在与私募业务有冲突业务的公司兼职,请整改该兼职情况。
6. 工资不足行业正常标准,请说明该薪酬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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