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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矩阵文选】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清算优先权条款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点击:991


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初审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计划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

 

之后,投资方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获得令人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就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

 

本文对投资协议的关键法律条款---清算优先权条款进行了概况梳理,供读者参考。

简  介

大多数投资人都希望选择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方式,而可转换优先股的体现,则是创设清算优先权,从而清算优先权条款成为了投资协议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决定该公司在清算后如何分配,即资金优先分配给持有公司某特定权利股权的股东,然后再分配给其他股东。

 

清算优先权的意义在于,保证投资人在创始人背弃早期投资理念放弃公司经营,或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能收回投资,避免风险。其合理基础在于,投资人通常以溢价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为获得少数股权投入了大量溢价资金,若公司清算时按照投资人的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对投资人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权利分类

清算优先权由2个部分组成:优先权和参与分配权,而根据参与分配权设置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类:


01

不参与分配的清算优先权


即在普通股股东获得分配前,投资人取得其原始投资额一定倍数的回报,一般在1-2倍之间。一般条款内容为:“在公司清算时,投资人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每股X倍于原始购买价格的回报”。


02

完全参与分配的清算优先权


即在获得清算优先权的回报过后,仍然要与普通股一并按比例分配剩余清算资金。一般条款内容为:“在支付给投资人X清算优先权回报之后,剩余资产由普通股股东与投资人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03

附上限参与分配的清算优先权


即附上限地按比例参与分配剩余资产,直至达到特定回报上限。一般条款内容为:“在支付给投资人X清算优先权回报之后, 剩余资产由普通股股东与投资人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但投资人一旦获得的回报达到Y倍于原始购买价格,其将停止参与分配,剩余资产将由普通股股东按比例分配”。

触发条件


除法定公司破产或清算的情形外,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公司并购、出售控股股权、以及出售主要资产,从而导致公司现有股东持有存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再占大多数,以上事件可以被视为清算。


多轮次解决


在首轮融资时,清算优先权通常比较容易理解和评估。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后续的股权融资将使得不同系列股份之间清算优先权在数量上和结构上发生变化,清算优先权也会变得更为复杂。处理不同轮次股份清算优先权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两种:


1



后轮投资人将优先权置于前轮投资人之上(称为层叠优先权),比如,B轮投资人先获得回报,然后才是A轮投资人;


2



所有投资人权利平等(称为等比例权益或混合优先权),比如A轮和B轮投资人按比例获得优先回报。运用哪种方法需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投资人的谈判实力、公司寻求其他融资的能力、当前资本结构的状态以及当前的经济周期。当然,清算优先权是不同轮次优先股之间的事情,通常不会影响创始人。


保障措施

防止清算优先权被认定无效或难以实现,投资人的权利还可以通过股东之间的协议进行保护:


1、约定在发生清算事由时,原股东应对投资人进行补偿,在协议中约定补偿公式,并约定原股东应当以清算分配的剩余财产作为偿还的保障和担保。

 

2、约定公司就原股东对投资人的补偿义务提供担保。


经典案例解析


假设:某公司的投前估值为10M,投资额5M,投资人要求参与分配的清算优先权倍数为2倍,清算回报上限是4倍。

 

得出:投资人的股份(可转换优先股)比例为33%(5M / (10M + 5M)),优先清算额为10M(5M x 2),清算回报上限是20M(5Mx 4)。

进一步得出:

 

1、如果公司清算时的价值低于投资人的优先清算额,即10M,那么投资人拿走全部清算资产。


2、如果公司清算时的价值高于60M,那么投资人会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与普通股股东按股份比例(33%)分配清算价值,投资人获得的回报将大于20M(60Mx33%),而不受优先股清算回报上限(20M)的限制。

 

3、如果公司清算时的价值介于10M至60M之间,投资人先获得优先清算额(10M),然后按股份比例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的清算价值。此时,当清算价值介于40M至60M之间时,投资人拿走优先清算额之后,剩余的清算价值为30-50M,投资人按股份比例理论上可以分配的金额为10-16.7M,两项相加投资人获得的回报为20-26.7M(即优先清偿额10M+剩余清算价值*33%),突破了清算回报上限20M,因此,按照约定,此时投资人仍然只能获得20M,多余的部分由普通股股东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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