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周榜首]王宝强离婚:宝宝受伤了,需要法律抱抱
这是一篇兼具法律和八卦精神的文章,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
请火速搬来小板凳排排坐好。
然而,据另一知情人表示:“两人早已离婚,男方是恶人先告状”。
整个事件持续发酵,真相瞬间扑朔迷离。宝宝的婚姻好似普洛透斯的脸,咱们不细究,
先来谈谈,
假设宝宝正站在离婚的十字路口,他该怎么办?
王宝强作为励志男逆袭典范,绿帽子悲剧发生后,网络上一片应援声。
6年婚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宝宝先不哭!
爱情的巨轮沉没后,要处理的事情多着呢。
据爆料,王宝强带着一帮人现场捉奸,证实马蓉婚内出轨。
但是!
也就是说,如果王宝强选择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具有不确定性。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一般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判决不准离婚。宝强只能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样一来,到最后判离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当然,宝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那这些年的财产该何去何从,这又是一个大问题。
2009年,王宝强、马蓉结婚,当时福布斯榜单上的身价是860万元,如今,宝强在事业上风生水起,2016年的福布斯榜单显示他的年收入是2600万人民币,位列71名。
“演而优则商”,2010年,王宝强成立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法定代表人为马蓉。此外,宝亿嵘影业还是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的股东。深爱老婆的宝宝曾说“她是大老板,我给她打工。”公司董事长不是自己而是媳妇。
这样的曾经,如今啼笑皆非。
但在今年的3月到4月期间,公司股权发生两度变更,变成了以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为法人股东的合伙公司,而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一家今年4月8日成立的新公司,法人代表为王宝强。
这样的做法有网友解读,王宝强其实早已发现妻子的奸情,在公司股权上早已做好准备。
真的是这样吗?
变更股权以后,马蓉就真的没份了吗?
也就是说,虽然股权在宝宝名下,但是公司的收益仍旧属于共同财产。
心疼我宝宝,宽慰一句,不在乎天长地久,至少曾经拥有吧!
世上都在防老王,没想老宋翻了墙。
宝宝戴绿帽子的消息一出,各路网友纷纷表示,去给孩子做个DNA吧。
善良的小编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但是我们不讨论是谁的,只谈谈以后归谁的。
据报道,宝强的两个孩子,于2010和2011出生,现在一个5周岁,一个6周岁。对于2—10周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确实不爱,离婚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用婚姻之名伤害别人,这至少是不道德的。
截止到小编写稿时,越来越过的猛料开始相继曝出,其中一颗重磅是,马蓉和经纪人宋喆本就是大学恋人,宋喆为了满足野心,宋喆劝马蓉先和王宝强结婚,前提是聘请宋喆做王宝强的经纪人,然后马蓉两次产子宋喆全程陪伴。
不管怎样,女方的出轨,破碎了宝强的梦。实在是想要用尽洪荒之力为宝宝讨回一个公道。
现实总是残酷的,马蓉的出轨并不必然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也不必然要给予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何出此言?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幸福的婚姻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狗血。
愿时间能抚平宝宝的悲伤,结尾附上宝宝那一纸离婚声明,
以此为鉴,祝各位看官,
婚姻之路,深爱且白头。
家事实务由智仁家事团队创办,团队由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祝双夏担任首席律师,同时汇聚了多名在婚姻、继承、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业务精深,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是国内较早研究和提供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及私人财富管理专业化的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