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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矩阵 | 小心了,借钱还钱不注意这点要被处罚!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22   点击:875

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管鲍断金】的《小心了,借钱还钱不注意这点要被处罚!》


案例引入


近期接到多起咨询,自然人取得的民间借贷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被税务机关追征税款。而借款企业因未履行代扣代缴出借人获取利息的个税,被税务部门处罚。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2022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调查发现唐某于2019年10月借款给企业3000万元,唐某共获得利息630万元,未申报纳税,根据相关法律,判决唐某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环节税费,并补缴个人所得税126万元,单位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罚126万元的50%的罚款,即罚款63万元。如果单位未及时缴纳罚款,将会以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问题分析


OMG,借钱拿点利息还要缴税?而企业按约定还款了,没代扣代缴出借人的个税,还要被处罚?什么鬼?
一直以来,除了企业之间借贷的利息收入正常纳税外,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间的借贷利息纳税处于“三不管”地带,但2022年以来,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税法联动,公安部门、房地产部门、税务部门、人民法院之间已经建立涉税协作机制,使税源能全面掌握和征收。需要说明的税,借款利息收入的税种,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本文的探讨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要明确借款的利息收入是具有法定的纳税义务。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借款利息,由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这在法定利息额度内的借款利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款项,同时,利息属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取得收入时,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本息时充分履行扣缴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申报纳税。
简单来说,由于借款合同中的还款方,作为扣缴义务人有法定的义务,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法定期限内,税务机关不会向纳税人追缴税款,而如果支付方“未扣且未缴”,从而违反了“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纳税,否则,依据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同时,对扣缴义务人未充分履行扣缴义务的,根据情节不同可能面临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本文上面提到的案例中,单位正是没有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处于了126万元的50%的罚款,即罚款63万元,这已是最低标准的责任,可见责任重大!
同时,我们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第三条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风险防范建议


1、企业与个人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当然,还要注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法律风险防范的条款。
 2、关注合同涉税条款
与代扣代缴相关的争议往往与发票开具、税率等问题相关联,所以,最好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的种类和承担主体、是否需代扣代缴、由谁代扣代缴等问题。当然,我们不建议约定免除法定扣缴义务人扣缴责任的做法,以免约定被认定无效。此时扣缴义务人根据约定未扣缴的行为,仍有可能面临罚款。
而站在扣缴义务人的角度,可约定纳税人需积极配合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并对提供的成本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纳税人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扣缴义务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纳税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3、还要注意公司向个人的借款利率是否超过了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只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4、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所得时应充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积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出现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的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有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5、无论是向自然人还是向其他借款人支付利息,都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方可在税前扣除。所以,收取利息的个人需要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利息收入发票。



作者简介


汤云周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公司部首席律师

工会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浙江工业大学EMBA。


汤云周律师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家型律师,拥有近二十年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经验与技能,并且长期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法律培训及担任法律顾问。


汤云周律师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擅长于公司股权设置及公司治理,劳动人事、合同管理、应用款管理、投资并购、商业秘密保护,侵权纠纷、企业合规管理等业务。


社会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杭州市总工会特邀劳动纠纷调解员

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浙江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理事

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律师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委依法治市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总工会《民法典》宣讲团讲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特聘“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

杭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库专家


主要荣誉:

“杭州市十佳法律服务志愿者”

“杭州市十佳职工法律工作者”

“杭州市十佳公益律师”

“杭州律师“新星奖”

“东软工匠”

“浙江省律师协会抗疫先进个人”

杭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杭州市社科联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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