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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矩阵 | 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读(十七)——股权、债权也可出资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1164

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管鲍断金】的《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读(十七)——股权、债权也可出资》

一、新旧《公司法》变化对比

二、内容解读

1、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印证
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新增了股权、债权这两种方式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
而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作为出资的方式,就已经有所规定。故本条修订将股权、债权此种能够以货币估值并依法转让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到法律规定之中,亦是与司法解释相互印证的体现。
2、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匹配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第3款规定:依法以境内公司股权或者债权出资的,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评估、转让,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故本条修订除了将股权、债权可以作为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进行明确以外,更是对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关于股权、债权可作为出资方式的一种回应,使得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中相应条文更加有据可依。
3、股权、债权出资程序要求
股权、债权作为新增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当然应该经过严格的评估作价程序,核实财产价值,不得过高或过低评估。
4、关于实物、知识产权出资
除了新增的股权、债权可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以外,新公司法仍保留了关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亦可作为出资形式等规定。而在实践中,实物出资一般有房屋、生产经营设备、车辆、原材料等资产类型,但无论以什么类型出资,都需要该资产可依法评估成货币价值且依法可转让这两个基本条件。
而关于知识产权出资,实务中更为复杂,如出资人享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例如商标权,存在取得后被宣告无效等风险,那么用注册商标出资的出资人则面临出资不足、损失赔偿等责任。故知识产权出资必须满足权属明确、经专业从事资产评估的专业机构依法评估作价、将知识产权明确货币化等条件后方可出资。即便如此,相较于货币出资仍然存在更大的风险。
5、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新法旧法均明确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除外,例如作为出资人不能以商誉、特许经营权、姓名、信用、提供劳务等进行出资。
三、律师建议
 (一)拟以新增的股权、债权作为出资形式的要求
1、严格遵守股权出资要求
出资人拟以其他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必须注意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拟作为出资的股权必须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且是可以转让的;
2)拟出资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如该股权不得被质押等;
3)出资人已经完成了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拟出资的股权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价值评估。
如未满足上诉要求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如在合理期间内经催告未进行补正的,会被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严格遵守债权出资要求
至于债权出资,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系出资人合法有效的债权;
2)权属清楚、权能完整;
3)该债权系依法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并且转让的。
(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优先以货币出资
正如前文所述,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形式,无论是实物、知识产权,亦或股权、债权等形式,均需要满足评估作价及依法转让等条件。且实务中并非所有的非货币形式出资都必然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例如某些实物出资,系股东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作价出资,日后可能存在被认定为出资瑕疵、出资不实等重大风险。
而一旦被认定为出资不实,出资人则会面临按期足额补足、承担损失赔偿等风险,其他股东与该出资人还会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向债权人等承担连带责任。故无论是对于出资人本人、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是公司债权人而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货币出资更为妥当。




作者简介


郎希颖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方向:

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 


担任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秘书

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并购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副书记


主要荣誉:

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优秀奖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杭州律师论坛分论坛优胜奖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杭州律师论坛分论坛二等奖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杭州律师论坛分论坛三等奖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2023年度优秀律师


著作文章:

《浅析有限公司股东分歧之解决策略--以适用公司法规定五之第五条为鉴》

《以MCN与KOL法律关系为视角浅析多频道网络公司合规要点》

《浅析法律顾问在企业合规中的角色定位及作用》

《试用期如何合规处理劳动关系》

《银行业如何合规解除劳动关系》

《银行业递延绩效金实务探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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