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成果

Achievements

智仁成果

杭州直播案例:直播卖货,中途大主播变小主播,委托方认为构成实质性违约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2   点击:684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合同,约定由某大主播带货

期间该大主播因病住院无法直播

B公司与A公司商量换为另一名主播,但最后直播效果不佳,双方产生争议

A公司“我指定要XX来进行直播,你却换了这么个小主播,现在效果这么差,品牌商很不满意,你退钱”

B公司“我们第一个合同已经变更,后续换主播是我们协商一致的结果,我相应的钱也已经退还,你现在这样是落井下石”

最终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将B公司一纸诉上法院。

案情回顾

A公司与B公司于2020年7月4日签订《自媒体服务合同(专场)》,约定由A公司委托B公司以快手达人直播方式来推广产品,本次的推广达人为“炫XX”,合同服务费为140000元,B公司应当依据A公司提供的产品及促销活动安排该快手达人进行直播。2020年7月8日,A公司支付B公司合同价款140000元。

2020年7月13日,中间人陈某告知A公司,主播“炫XX”由于住院近期都无法进行直播,陈某称“还有一个主播橘XX明天能播,你要么”,A公司表示“寄样来不及”,陈某回复“她可以自己买样品,要不让她播 水XX的7个品”,A公司回复“可以”。随后,A公司与B公司在2020年7月16日再次签订另一份《自媒体服务合同(专场)》,约定A公司委托B公司以快手达人直播方式推广产品,推广达人账号名称“橘XX”,本次合同服务费120000元。

直播当日,A公司提前设置好了商品的优惠券,B公司也把直播的预热视频发给A公司,A公司也一直对直播情况加以关注。因橘XX的直播卖货效果不佳,A公司在直播期间一直对陈某表示“凉了呀、我要赔死了”等话语,当日“橘XX”的直播结束后,由于所播产品的销售额并不多,A、B双方协商补播事宜,但因主播橘XX表示“已经播过了,不给补播、不给赔”,补播无果。之后双方又协商了退款方案,中间人陈某提出“主播说退款只能退105000元,已经播了的15000元不给退”,A公司回复“让她先退吧”。陈某又称“还有那些没播的品相差的余额,我让B公司一起给你退了,一共 125000元,对吧”,A公司回复“嗯”以及一个 OK 的手势图。2020年7月24日,以上钱款已全部退还给A公司。

但同年8月,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院,认为双方第一次签订的直播带货合同并未解除,B公司私自更换主播已经构成实质违约,要求B公司返还合同款项12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分析:

在我们收到这个直播案子后,第一时间对整个案子的时间线以及中间人陈某与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进行了查看以及整理。经过记录浏览,我们发现A、B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都是通过中间人陈某进行的交流,双方并无直接的沟通,所以陈某是本案的关键证人。因为陈某远在黑龙江且受疫情影响,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开庭时间,在取得陈某愿意作证的回答后,我们与法官沟通,最后法官同意让陈某通过手持身份证录制视频的方式对其所知事实进行陈述。

有了陈某作为证人对事实进行陈述,之后就是合同中对主播约定的内容如何处理,主播的变更究竟是否获得A公司认可?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撑我们认为主播的变更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根据现有的材料我们认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第一份服务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当予以全面履行,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虽然合同明确约定了推广由“炫XX”主播进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炫XX”住院这一客观因素,“炫XX”无法按期播出,A公司又面临直播产品厂商催促,在此情势下,经A公司与中间人陈某的沟通协商,A公司同意换“橘XX”进行直播并按期送去样品,同意延期直播,设置商品优惠、购买链接等措施。虽然主播的变更是情势所迫,但是通过A公司与陈某的聊天记录可以明确,设置商品优惠、购买链接等以上这些措施显然需要A公司的协助才能完成,B公司单方是无法办到的。A公司同意换“橘XX”直播,虽是当时情势下的无奈选择,却也是A公司明确的选择,并非A公司所称是B公司的擅自安排。因此,应认为双方对于服务合同事实上的主播人选已经达成了变更协议。B公司也已根据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履行了合同,虽然直播带货的效果不佳,但因双方合同未约定保底销售额,A公司现认为履约不符合要求,构成实质性违约与事实是不符的。

关于协商退款的事宜,A公司回复“让她先退吧”以及对具体金额数目回复“OK” 的手势,以上均体现了A公司同意上述退款方案,是A公司的明确意思表示,且目前退款已完成,应当认为双方纠纷已解决,A公司无权再要求退款以及主张违约金。

对此我们认为应当驳回A公司的所有诉请,B公司不存在违约,A公司没有依据主张B公司违约赔偿以及退回钱款。

判决结果:

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作者介绍

尚宋格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领域:建筑房地产、劳动用工、商事争议解决

赵洁琼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