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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恩律师为市环保系统讲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务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03   点击:471

6月30日,我所刘恩律师受邀为杭州市环保系统(各县市(区)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讲解目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务。刘恩律师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依据说起,对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分析,并针对依申请公开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实务操作进行了讲解。

刘恩律师说到,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在说到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实务中的难点时,刘恩律师指出,行政机关在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时应当结合法律法规,以答复内容“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为例,行政机关应当注意辨析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是否属于内部性信息、过程性信息、需要加工、汇总、重新制作的信息、需要组织收集的四类信息,方能合法依规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此外,刘恩律师还总结了环境信息公开实务中存在的九大难点,并结合相关行政诉讼案例提出了相应的操作建议。在场的信息公开负责人们也表示,刘恩律师对信息公开实务工作难点直击要害的剖析,对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