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李小文应邀到萧山为物业公司上岗人员授课
2011年8月8日,我所李小文律师应物业管理协会和萧山市建设局的邀请,到萧山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上岗人员讲了一堂题为业主物权与物业服务的课。
授课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法律主体的构成、相关的主要法律文件、业主身份资格的确认、专有及共有部分的确认、首次业主大会的基本流程、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重要事项、以及业主撤销权、业主知情权等三十几个方面的内容。
在课堂上,李律师以其丰富的物业法律服务经验,专业的角度,并结合大量的经典案例,让听课的物业公司上岗人员对整个业主物权以及物业服务的运作流程有了系统的了解,对他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具有更专业的服务水准提供了很好的启蒙,李律师的授课也赢得了在座的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