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解大有作为——江苏省律师调解工作调研组莅临智仁所考察交流
2018年11月28日,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迎接了来自江苏省的考察团,考察团由法院庭长、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但是这次考察团来到智仁所不谈诉讼不谈审判,谈的是“律师调解”。让我们来细看究竟!
为更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高院、司法厅组织了专门的考察团来到浙江省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工作,行程中的最后一站则是来到智仁所座谈交流。杭州市律师协会纪律部副主任贺宁,智仁所主任马宏利律师,高级合伙人黄新发和李小文律师陪同接待。
考察团成员介绍:
王 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 谦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生奇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姚 彬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马鹏程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郭艳琰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座谈会上,考察团一行人员对智仁所的调解经验兴趣浓厚,抛出了多项疑问。于是,双方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困难和问题,建议和意见做了深度沟通。
马宏利主任对智仁所历年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回顾。2011年,智仁所与东部软件园党委、工会合作成立了杭州市第一家园区型人民调解组织——东部软件园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因党建强、专业化程度高、调解经验丰富等原因,在2015年10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与浙江智仁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委派调解协议》,开创了一条法院和律师合作的第三方调解模式,智仁所作为浙江省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参与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并成立了律所调解中心。在2015年仅有的几个月中,智仁律师参与西湖法院案件调解共计19件,成功12件;2016年参与调解55件,成功32件;2017年参与调解129件,成功79件。不断增长的数字背后,寄托着西湖法院的笃定与信任,蕴含着智仁律师的专业与敬业。此外,智仁所还积极选派了资历深厚的律师加入“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参与省高院、市法院及各下辖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
最后,双方就目前的调解试点实践工作现状、如何协调业务与调解工作、调解的长效性发展等话题展开了积极探讨。
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律师调解在专业性与权威性上具有较大优势,既能解决分歧,又能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可谓是“不伤和气消弭硝烟”,将成为未来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智仁所作为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单位,愿与其他单位互通经验,交流心得,一同为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的探索不断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