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所开展关于非法放贷等司法文件的学习研讨会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智仁所本着“及时学习交流,高效服务客户”的理念,第一时间组织了全所律师开展关于非法放贷等四个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研讨会,并重点讨论学习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文件内容。
会议伊始,由金融部首席律师李小文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对上述文件的出台背景、时下网贷行业现状向与会人员做了介绍,并结合文件条款进行抛砖引玉,提出了三个问题:1.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2019年10月21日之前的非法放贷行为,是否可能会被追诉非法经营罪?3.如何理解该文件第一条中的“社会不特定对象”?
随后,资深刑辩律师汪勇(浙江工业大学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刑法四要件”等刑法理论出发,深入浅出地对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要要件等疑问进行了一一分析。
接着,争议解决部首席律师姜远军(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在会上结合其多年来刑事办案的实务经验与大家分享了其对《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并重点对溯及力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再接下来,卢娉婷、俞瑾、陈款等与会专业律师纷纷发言,围绕“该文件是否具有溯及力”、“该文件的出台对律师执业的影响”、“近期法院对待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情况、审理情况以及执行情况”、“罪与非罪的界限”、“网贷机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风险防范”等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与分享。
最后,合伙人会议主席刘恩(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指出,目前正是扫黑除恶、严打非法放贷的敏感时期,提醒各位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专业判断能力,不仅要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更要注意自身执业风险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