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劳动债权清单
公 示
凡是杭州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自2014年11月2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更正请求并附相应材料及理由。逾期未提出请求的,视为认可债权调查结果。
特此公示!
杭州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杭州子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劳动债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