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新闻 |黄新发律师应邀解读就地过年用工法律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积极响应市政府“十送”关爱行动、市总工会“鼓励留杭过春节八条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帮助留杭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杭州市总工会特在2月3日晚上安排了一期”法律保平安,安“薪”过大年“的公益直播课,解读杭州就地过年用工劳动法律问题。
我所执行主任黄新发律师应邀担任本次公益直播课的主讲嘉宾。作为中华全国律协劳保委委员、浙江省律协劳保委主任和市总工会法律宣讲团的成员之一的黄新发律师已经多次担任市总工会公益法律直播课的主讲嘉宾。
黄新发律师从就地过年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到强制加班,从引导员工就地过年的方式到提前返乡过年,从就地过年补贴到就地过年反悔,从不能按时返岗到返岗是否需要凭核酸检测等角度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回答了广大劳动者关心问题,并就用人单位的依法引导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本次直播讲座主要是围绕最新出台的就地过年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企业梳理职工休息休假、劳动报酬、集体协商等法律规定和政策,合理有序引导广大劳动者就地过年。整个直播期间,很多听众都不停的在弹幕中线上向黄律师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包括是否可以去杭州周边游玩等等,黄律师逐一做出耐心解答。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佳节,放弃回家团聚就是为国家疫情防控作贡献。黄新发律师在直播时表示,能够就地过年的就是公心善意,我们必须向就地过年的广大劳动者致敬。所以,用人单位要合法引导,用心留人,用心感动就地过年的劳动者。正是这样的公心善意感染下,正是一名劳动律师的担当感召下,黄新发律师在国家倡导就地过年后,就着手研究就地过年的相关用工劳动法律问题。1月25日,当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做好人们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后,黄新发律师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的王旭东、陈金林、苗静、刘艳芳和尹琰茗一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结合浙江省有关劳动用工政策和劳动用工特点,编写了《就地过年用工法律问题解答》,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正式发布,并被浙江普法转载。疫情防控和普法宣传,黄新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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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链接《超有用!关于就地过年用工法律30问》转自浙江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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