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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临安市金裕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新审核确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569


临安市金裕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案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

新审核确认债权的报告



临安市金裕电缆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19年12月25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临安市金裕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裕电缆”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事务所为管理人。

截至2021年1月12日,管理人共接待债权申报14笔,申报总额91,950,355.67元。在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金裕电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已核查确认债权7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接待债权申报,开展债权审核工作,新审核确认债权2笔,审核确认金额62,979,499.80元。

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新审核确认的2笔债权,管理人将以非现场会议的方式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供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

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调整或解释的,异议人可在公告之日后15日内向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或债务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未起诉的,视为无异议。

管理人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座8楼浙江事务所金裕电缆项目组

管理人联系电话:13291892812                    

          临安市金裕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债权表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确认债权(单位:元)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新审核确认债权(单位:元)

三、待确认债权,建议暂按申报本金作为临时债权额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