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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新闻 | 聚焦法律前沿、共推专业发展——新公司法要点解读沙龙成功举办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764



随着新修订的《公司法》定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为帮助所内律师全面、准确的理解和应用新法,我所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举办了以“聚焦法律前沿、共推专业发展——《新公司法要点解读》”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活动特别邀请浙江省律协企顾委副主任、杭州市律协企顾委主任、我所创始合伙人、工会主席汤云周律师,杭州市律协西湖分会财富管理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我所高级合伙人、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余春红律师,杭州市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我所高级合伙人诸奇红律师,杭州市律协侵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我所合伙人、综合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映波律师,智仁宁海分所副主任俞博文律师作为分享嘉宾,围绕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深入解读新法要点,探讨新法对律师实务工作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旨在通过交流互动共同探讨新法适用,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本次活动由我所青年律师贺宁主持。

活动伊始,主持人贺宁律师简要介绍了参会的嘉宾以及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并强调了学习新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后,各位嘉宾律师围绕不同主题,展开了深入而精彩的分享。




科技新公司法对高管履职的影响

及风险防范工作者日



汤云周律师针对新《公司法》对高管履职的深远影响及潜在风险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凭借丰富的法律经验,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新法下高管履职的新标准,并提出了具体的风险防范建议。他强调,新《公司法》的独特价值体系彰显了国家对权利放开的态度,赋予公司更多自主权以制定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同时,新法也对董监高的职责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定,要求高管们更加审慎履职,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新法框架下,高管需关注如禁止行为和报告责任等新要求,并确保股东出资到位。汤律师建议,公司应适时修正章程,完善规章制度,提升董监高的法律意识,并梳理应收款项以规避潜在风险。通过他的解读,高管们对新《公司法》下的履职要求和风险防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承诺将加强学习,提升职业素养,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智仁所创始合伙人、工会主席  汤云周




新公司法对财富业务的影响



余春红律师深入分析了新法对财富业务的影响。她首先概述了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逻辑,即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在新法背景下,她详细讨论了公司股权、股票、债券等财富类型的资产管理策略。针对公司股权资产的风险,余春红律师分析了认缴出资未实缴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解读了新法中的全面加速到期制度和催缴失权制度对股权资产的影响。为应对新《公司法》下公司股权资产的风险,她提出完成实缴、变更出资方式、减资、公司注销、股权转让及补充约定等策略,旨在帮助客户有效管理和降低风险,实现财富的稳健增值。最后,余春红律师强调新《公司法》的实施将深刻影响财富传承和家族信托等领域,呼吁律师积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帮助客户在新法框架下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己的财富。

智仁所高级合伙人、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余春红




新公司法对投资交易(特别是投后管理)的影响——兼谈政府招引与投资法律服务开拓



诸奇红律师针对新《公司法》对投资交易的多维度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投资交易本身、投后管理以及投资退出等内容。首先,诸奇红律师强调,新《公司法》下增资入股投资时,投资者应审慎评估创始人或原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并建议将其作为投资交割的前提条件。在投后管理方面,诸奇红律师指出,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结构的灵活性对投资者的影响,建议投资方在委派董事时注重专业素养和独立性,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在投资退出方面,诸奇红律师详细解析了异议股东回购退出、减资退出和清算退出等情形,并强调投资者在退出过程中应关注的风险和合规问题。此外,诸奇红律师还结合政府招引与投资法律服务的新机遇,鼓励律师同仁们积极提升专业素养,参与投资法律服务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诸奇红律师的分享为律师同仁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对理解新《公司法》对投资交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智仁所高级合伙人  诸奇红




新公司法与行政监管实务双重视域下的企业注销制度——恶意注销企业逃避行政处罚的破解路径探究



俞博文律师从新《公司法》和行政监管实务角度,探讨了企业注销制度变革。针对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问题,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他回顾了简易注销制度,明确其适用条件,旨在简化流程、降低成本。然而,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的推进,简易注销为违法企业逃避处罚提供了机会。他结合案例指出,恶意注销频发原因包括法律规定滞后、注销信息公示不足、部门间分歧等。为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应对策略和建议,包括加强企业注销前的审查和监管、完善注销后的追责机制、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等。最后,俞博文律师强调,企业注销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提高意识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有效遏制恶意注销企业逃避行政处罚的现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智仁(宁海)所副主任  俞博文



侵权法替代责任的进一步丰富——浅谈

新公司法董事、高管侵权有限替代责任



李映波律师对新颁布的《公司法》中关于董事、高管侵权有限替代责任的最新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他首先详细阐述了替代责任的基本概念,指出这是一种在广泛意义上适用于用人者的法律责任,其形式主要包括完全替代模式和有限替代模式。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有限替代责任再次成为法律框架内的一个重要元素。在处理理念冲突时,李映波律师指出,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主张相应的侵权责任。从立法趋势上来看,李律师认为,完全替代责任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和分量正逐渐加重。这意味着公司董事、高管在决策和行动时需要更加谨慎和负责,也反映了社会对公司治理和高层管理责任的日益关注和重视。他强调,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深入理解和运用新法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智仁所合伙人、综合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映波

活动最后提问环节,就大家关心的话题,分享嘉宾进一步解答了董监高目前所面临的风险应对、家庭之间如何预防共同财产的转移风险、开拓投融资法律业务最好的切入点、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案件遇到公司恶意注销案件的作用、替代责任的其他适用情形、如何认定已经到期的债务等问题。互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与会者提供有力的实践指导。


最后,律所执行主任、党总支副书记黄新发律师作活动总结。他强调,此次活动的核心意义在于凸显了未来业务发展的几个关键要点。首先,业务的发展需要实现高度的颗粒度对齐,与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保持紧密同步。随着公司法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其衍生出的问题也愈发复杂,但归根结底,解决之道在于精准把握市场动向、提升产品竞争力以及优化服务品质。随着公司性质的多样化,管理层或经办人员将逐渐承担起更多的法律责任。因此,深入学习并理解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通过系统学习这些法律,我们能够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合法合规,同时,也能助力我们精准地把握市场脉搏,发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赢得更广阔的市场份额和更稳健的发展前景。

智仁所执行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黄新发

整个沙龙活动气氛热烈,与会律师同仁积极互动,共同探讨新《公司法》的实务应用问题。通过本次活动,大家对新法的要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今后的律师实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组织类似活动,为律师同仁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共同推动律所及所内律师的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