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七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届仲裁员聘任名单。我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李斌律师,创始合伙人、监事长李小文律师,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婷律师获聘第七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此次三位律师的成功获聘,不仅体现了对其个人专业能力的极高认可,更标志着宁波仲裁委员会对智仁律所综合服务实力的全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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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宁波地区唯一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仲裁机构,宁波仲裁委员会自1996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根本遵循,秉持“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核心准则,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高质量仲裁服务。在案件处理与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宁波仲裁委员会近年来成效显著,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区域经济秩序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其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仲裁制度的自愿性、专业性、高效性优势充分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效能,为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自成立以来,智仁律所始终聚焦商事法律服务核心领域,持续深耕专业方向,培养了一批兼具专业深度与行业视野的优秀律师。此次三位律师获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智仁律所专业实力与行业口碑的又一有力印证。未来,智仁律所将以此为契机,秉持仲裁员的职责使命,以专业、公正的态度参与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仲裁工作,在商事纠纷解决中传递专业价值,为宁波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及区域营商环境优化贡献智仁力量,持续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