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下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方志宇律师应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邀请,为该公司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专题法律培训。本次培训在之江城投集团总部举行,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学习。




培训中,方志宇律师重点解读了《建工解释二》的三大政策导向——维护合同效力、回归合同相对性、彻底否定挂靠收益。针对资质挂靠问题,方律师指出,出借资质协议一律无效,被挂靠企业主张的“管理费”不受法律保护,但却留有后门;在发包人明知资质借用情形下,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针对接受转包与违法分包的主体,方律师强调,新解释不再使用笼统的“实际施工人”称谓,而是按客观行为精准拆分为三类特定主体,并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此外,方律师还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转让规则及18个月行使期限的起算等实务要点进行了细致分析,并给出了细致的企业合规建议。




本次培训紧扣之江城投集团作为国有城建投资企业的业务特点,聚焦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主营业务中的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与法条解读相结合的方式,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法律指导,是双方深化合作、持续推进法律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专业优势,秉持“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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