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公司股权激励操作实务
一、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及对口挑选
(一)股权激励的几种常用形式
1.股票期权形式
(1)股票期权是一种挑选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今后条件成熟是购置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公司事先赐予激励对象的是股票期权,公司事先设定了激励对象能够购置本公司股票的条件(通常称为行权条件),只有行权条件成绩时激励对象才有权购置本公司股票(行权),把期权变为是在的股权。行权条件一般就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公司方面的:如公司要达到的预定的功劳;二是等待期方面的:赐予期权后必要等待的时间(等待期一般为2-3年);三是激励对象亲身方面的:如通过考核并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等。
(3)行权条件成熟后,激励对象有挑选行权或不行权的自由。激励对象取得的收益表当今赐予股票期权时确定的行权价和行权尔后股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如果股票市场价高于行权价,并且对公司股票有信心,那么激励对象会挑选行权,否则激励对象就会放弃行权,股票期权作废。
2. 限制性股票形式(功劳股票)
公司事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功劳目标,当功劳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赐予的股票不能任意抛售,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禁售期的限制: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不能抛售。禁售期依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期限。如对公司董事、经理的限制法定的禁售期限长于一般激励对象。二、解锁条件和解锁期的限制:当达到既定功劳目标后激励对象的股票能够解锁,即能够上市交易。解锁一般是分期举行的,能够是匀速也能够是变速。
3.股票增值权形式
股票增值权即使公司赐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危险的义务。具体来讲:
(1)公司赐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增值权,每份股票增值权与每股股份对应。
(2)公司在赐予股票增值权时设定一个股票基准价,如果实行日股票价钱高于基准价,则两者的价差即使公司嘉奖给激励对象收益,激励对象取得的收益总和为股票实行价与股票基准价的价差乘以获授的股票增值券数量。嘉奖一般从未分配利润中支出。如果实行日股票价钱低于基准价,则要受到处罚,如股票实行价与股票基准价的价差的二分之一从激励对象的工资中分期扣除。
4.分红权/虚拟股票形式
虚拟股票和分红权近似,公司赐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激励对象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出售股票,离开公司主动失效。
(二)各种形式的特点和公司如何对口挑选
1.股票期权以今后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为激励点,不必要企业支出大度的现金举行即时嘉奖。所以股票期权特别适融合长期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特别是网络、科技等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企业采用。一方面,这种企业股价上升空加大,将激励对象的收益与今后二级市场上的股价动荡联系起来,可以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并且股票期权实施的时间期限一般比较长,一般为5-10年,所以对留住人才和避免管束层的短视行为具有较好的成效。同时,这种企业本身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比较大,必要尽量降低激励成本,而股票期权不必要企业现金支出,所以比较受该类企业的欢迎。当然,其他企业也彻底能够采用这种形式,现在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形式,占到80%以上。
2.限制股票的特点是以公司的功劳为股票赐予的条件,所以将公司的功劳与激励对象的收益联系的特别紧密。只有公司功劳达到预定要求,激励对象才干够免费赠与或低价赐予股票,才干抛售股票。否则激励规划取消。该形式在成熟型企业中能收到更好的成效。因为该类企业在短时间内股价上涨空间不会很大,所以激励对象的收益更多的来自于股票本身而非股价的涨幅。
3.股票增值权的赐予不会波及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构造,不牵涉股票起源问题。但股票增值权大多是现金落实,所以对企业资金压力比较大。所以适合与现金充足、发展稳定的成熟型企业。
4.虚拟股票/分红权形式现实上是将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起源于企业的嘉奖基金,其发放不会波及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构造。,同时虚拟股票受市场的波及小,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赐予者就能够通过分红分享到益处。但跟股份增值权形式一样虚拟股票形式也必要公司以现金支付,公司的现金压力较大,所以适合与现金充足、发展稳定的成熟型企业或非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操纵程序和计划要点
国度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做了较为详细的法定,主要的几个规范性文件有:1.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束办法》
2.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
3.2006年1月27日国资委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实行办法》
4.2008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两份备忘录:《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以上规范性文件中主要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作出了规范,实践中采用最多的也是这两种方式,所以以下我对这两种方式的操纵程序和激励规划中的相关要素给予说明。
(一) 股票期权
1. 股票期权实施程序
实施之前的审核流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规划草案
(2)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规划草案
(3)董事审议通过后,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规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律师法律意见
(4)董事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
(5)证监会自受到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6)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实施流程:
(1)激励对象赐予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等待行权
(3)行权条件成绩,激励对象申请行权,董事会审核确认,证券交易所确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料理登记结算事宜
(4)条件不成绩,本期股票期权取消
2.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规划的要点设计
(1)定人: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能够包含:董事、高档管束人员、中级管束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公司觉得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人:
A.独立董事,外表董事(国有控股企业),
B.监事(备忘录1号最新法定)
C.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现实克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D.激励对象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划
(2)定起源:股票起源
用于激励的股票起源主要有:
A.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应用最多):要留神:公司不得提取激励基金贴补激励对象购置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要自己出钱购置(备忘录1号)
B.公司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率先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委托信托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并代公司持有,等激励对象行权时再过户到激励对象名下。
公司回购股票在新公司法颁布之前是禁止的,新公司法虽允许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嘉奖职工,但仍然设定了限制:第一,回购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和的5%;第二,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所以如果彻底按照公司法的话,股权激励操纵起来有难度。所以实践中应用不多。
C.大股东转让:
2008年之前:大股东能够直接将股份赠与或转让给激励对象
2008年尔后:股东不得直接将股权赠与或转让给激励对象,必须向将股份赠与或转让给公司,并视为公司以零价钱或特定价钱向该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公司再将股份赐予激励对象。(备忘录1号)。
这么,也得信守公司回购股票的法定,实用性也受到限制。
(3)定量:标的股票及期权数量
标的股票的数量(激励对象依据赐予的股票期权能够购置的股票称为标的股票),标的股票的数量与股票期权的数量是一致的。
总量: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规划赐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克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
个人量: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高档管束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程度,应克制在其薪酬总程度的30%以内。
(4)定价:行权价
行权价钱不应低于下列价钱较高者:(1)股权激励规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规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5)定日期:
顶事期:股权激励规划的最长顶事时间,激励对象必须在顶事期限内行使完所有的股份期权,逾期未行使的期权作废。顶事期依据企业所在行当的特点以及企业的发展情况,具体设定,不超过10年(办法法定)。
限制期(等待期):股权期权赐予后,激励对象不能马上将股票期权转变为股权而是要必要通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期,当行权的条件成熟后期权持有人才干够行使股权购置权。不少于1年(办法法定)
可行权日:等行权条件成熟后,股票期权持有人能够购置股票的日期。一般行权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阶段的。行权期一般有3-5年,然后每年能够购置一比例的股票。当然可行权的股票数量是能够累计的,能够分次购置也能够一次购置。
(6)定条件:
A. 赐予条件:主要是对个人的考核
B. 行权条件:
a公司: 与公司功劳为主要条件: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纯利润增长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b个人:考核效果
C. 变更、终止条件
退出机制:
当发生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背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违约离职,非因公死亡,非因公丧失劳动实力等事由时,赐予的股份期权主动失效,曾经取得的股份,继续顶事。
(二) 限制性股票
1.实施程序:
审批程流程同股票期权
实施流程:
(1) 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股东授权公司委托信托机构代为持有股票(发行
价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2)公司功劳达到预定目标
(3)信托机构在取得公司提交的名单后将股票过户给激励对象
(4)股票禁售期:(授权之日期至少十二个月不能转让,控股股东、现实克制人至少三十六个月不能转让)
(5)解锁期:禁售期满后几年内分期解锁:
如:解锁期为3年,每年解锁比例为40%,30%,30%,如果解锁条件满意,则当期解锁。解锁的条件一般为功劳条件。
如果激励对象出现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则能够停止解锁。
2.计划要点: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划的操纵难点及解决
(一)相对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操纵股权激励的难点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不等分(将公司资本划分为若干虚拟股份,利用公司内部对公司资产的估价与预算,对公司的资本举行股份化)
2.行权价钱如何确定(以估价的每股净资产值为转让价)
(二)难点的解决和具体要素设计
四、律师公司股权激励规划操纵中的作用(律师的业务切入点)
(一)代为拟定股权激励规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文书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束办法》的法定: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规划后,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备案的材料中包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且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理由必要对股权激励规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钱或股票期权数量举行调整的,必要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规划的法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三)作为外聘董事加入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
不管是股份期权,还是股份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股权激励形式,都牵涉到对激励对象的考核。考核效果不仅是确定激励对象的依据,也是能够行权或落实嘉奖的依据。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为股权激励规划的考核机构,为了使考核更加公平、公正,考核委员会有外表董事加入。
(四)加入股权激励所涉纠纷的解决
股权激励规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和公司之间约摸会建立纠纷,甚至引起仲裁或诉讼。此时律师的介入对纠纷的解决是至关首要,也是比不可少的。
总之,律师的加入贯穿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律师的加入对于保障股权激励规划妥当、顺利的实施起到了首要的作用。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