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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分析他方的“其他应收款”!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28   点击:472

公司在对外投资或进行交易时,经常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相关的资信调查,常见的方式就是要求被投资企业或交易方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的财务报表,来判断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公司老总经常关注的是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固定资产”等栏目,认为这些项目对该公司的资信非常重要。的确,有时,该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看上去很美。公司资产多,负债少,所有者权益高,进行投资或进行交易非常安全。但是,一旦深入调查分析,才发现该企业资不抵债,或经营状况不好,甚至根本没有偿债能力。这里面因素很多,比如存货多无法变现,应收款大无法收回等等,但是,有时公司对财务报表作分析时,经常忽略“其他应收款”栏目而造成投资或交易失误。那么,“其他应收款”到底是什么内容,对公司的资信是什么影响呢?我们先来看以下两个案例。

案例一、甲钢材公司准备与乙建设公司建立常年的贸易关系,甲公司考虑给乙建设公司一定额度的授信。因此,甲钢材公司财务人员对乙建设公司进行相应的资信调查。乙建设公司也提供了该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等资料。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净资产为5.2亿元,财务人员认为,授于该建设公司3个亿三个月的信用额度应该十分安全。但于,在对资产负债表仔细分析,发现该建设公司应收款为1.6亿元,其他应收款为3.1亿元。也就是其他应收款的数额约占公司净资产的60%,而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债务人,为该公司的主要投资方。这样一来,该建设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回收质量将会显著影响该公司的偿债能力,最终,甲钢材公司及时调整降低对乙建设公司的授信额度。

案例二、某投资公司准备收购A公司,该投资公司所委托的律师在对A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发现A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年末时有1200万元。再进一步细查,年初的应收3400多万元降低到年末的应收1200多万元,分三次收回,是什么交易使得A公司应收乙公司如此大额的款项呢?律师要求A公司进一步提供材料,发现该A公司在年中将公司的一幢办公大楼以2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B公司。该其他应收款中2200万元的负债人正是B公司,A公司在财务上直接将其他应收款与房产转让款抵销,A公司认为,由于是将公司一幢独立的大楼整体的产权转让给B公司,因此,作为整体转让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账务处理。

但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A公司转让的仅是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没有涉及转让甲公司整体产权的问题,因此,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收流转税的范畴,而应该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房屋不动产的行为照章征收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故应按有关税法的规定补缴了有关营业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于是,律师在调查报告中明确了这种财务处理的不合法之处,建设投资公司在收购的商业谈判中考虑额外增加的近千万的税款,以及可能承担的税务处罚事宜,在谈判中占在明显主动。

从上面两个例子看出,虽然在极大多数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对投资公司或交易方的影响很小,但有时他会明显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特别是税务风险,会对投资公司或交易方造成极大的影响。

所以,我们首先比较分析“应收帐款”“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含义及区别:

广义上的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货物或资金往来所形成的一项债权,该项债权企业记录的会计科目有:“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两个会计科目,由于这应收帐款是否能及时收回,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而对于交易投资方而言,被交易投资方的财务状况是值得分析考虑的问题。

会计上的应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由于应收账款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联,所以,大家都比较重视。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外,企业应收、暂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其他应收款只不过是公司诸多资金类型中的一种。其他应收款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存出的保证金,如包装物押金等;

    4、应向职工个人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5、应收、暂付上级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款项;

    6、应收的各种赔款,包括应向责任者个人和保险公司收取的财产物资等损失的赔偿款项;

    7、应收的各种罚款;  

    8、应向购货单位收取、代缴的税金款项;

9、预付账款转入;                       

    10、 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从上面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其他应收款是公司的一项流动资产,属于短期债权。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公司所发生的各种其他应收款,贷方登记公司收到和结转的其他应收款,如“其他应收款--××赔款”、“其他应收款--垫付职工款“等,并须为每项应收款的不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会计控制。

由于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的项目繁多,可以说随便什么债权性的内容,除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应收款外,都可以放在这个栏目下。而且,由于可计入其他应收款的票据要求不十分严格,所以其他应收款科目往往成为企业处理不合法业务的工具,特别是很多企业用来逃避税务的重要方式。所以,交易方或投资者应该密切注意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变动。

因此,我们首先了解企业是如何利用其他应收款来进行作弊:

一、利用其他应收款逃避收入,将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业务反映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如企业将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挂在“其他应收款“上,从而逃避应缴税金,比如上面案例二。

二、企业已作坏账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处理不合法,由于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已确认坏账的应收款项,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对于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的,企业有可能将已收回的坏账损失,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而不去冲减“坏账准备”。这样就增加了管理费用,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而对于关联企业的债权,故意让其成为坏帐,一方面使关联企业获利,另一方面使自己少交税款,达到双重的非法目的,如案例一。

当然,有些企业违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私自存放大量现金现象或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这对些投资方或交易方影响不大,这些不再赘述。

最后,我们谈一下对“其他应收款”查帐方法及分析:

第一步,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如果属于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则该企业存在纳税不规范,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存在,存在补交税款、滞纳金及处罚的风险。

第二步,分析是否属于坏帐核销的范围

主营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一般而言,对于可以存在坏帐风险的债权,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实在要不回的,三年后直接向税务局申报财产损失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提取坏帐准备金慢慢消化,而一旦收回的,冲抵环帐准备金。

第三步,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重点是进一步的账龄分析应收帐款如果时间过长或者是到期未还,那么形成坏帐的风险就比较大,其风险是不言而喻的,或者表明根本就表明企业不具备债权管理的能力;

第四步,欠款对象分析,对象分析可以为分析者提供深入洞悉企业其他应收款风险的机会,欠款单位如果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反之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其他应收款中有关联企业借款,特别是母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借款,而长期不还,这类企业一般具有母公司抽逃资金的嫌疑,那么被企业高管人为操纵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高管不会好好经营这类公司的,只是把他当成了融资提钱的机器。其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极高。此外,大量其他应收款的存在或新增加,则企业还面临较大的财务费用的压力。

由于“其他应收款”栏目虽然不是企业资产的主要反映,但是由于该项目是最容易被企业用来造假以达到非法目的。所以,企业在对他方进行相应的资信调查时,我们建议,对于该栏目给予特别关注,一旦可疑,应进一步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以作出正确的分析及判断。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汤云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