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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医疗消费陷阱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726

3·15专栏


在2021年3.15到来之际,在这个最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日子,如何不陷入商家设下的陷阱,明明白白的消费,舒舒服服的生活,是我们每一个消费者追求的生活目标之一。然而,消费陷阱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作为一般的消费者,并不具备火眼金睛和专业知识,尤其是对更为高端的医疗消费,医患双方地位不平信息不对称,患者缺乏话语权,加之“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只能是医方为刀俎,患方为鱼肉。笔者作为一名资深的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律师双重执业资质的消费者,希望此篇文章能够帮助广大消费者寻医问药不入歧途,美容美颜不坠陷阱。下面结合几个现实中发生的案例一一解析。



案例一、街边广告存陷阱,

免费美容变毁容


隋女士在夜场工作,这个行业美女如云。最近隋女士脸上起了几个小痘痘影响了业绩。一天在逛街过程中,被路边穿着粉色护士服散发彩页广告的小姑娘拉住,说美容店刚开业,专治各种痘痘,正在进行免费体验,隋女士被吸引,心想,自己正好为脸上的痘痘烦恼,这是天上掉馅饼,何不去体验一下,跟着小姑娘就走进了美容院。穿着白色大衣的美容师在隋女士脸上涂抹药膏后,就推荐用价值6800元的面部祛痘美白产品,说这套产品适合隋女士的皮肤,隋女士不同意购买。接着美容师又说可以办卡,因为是开业酬宾,相当优惠,充四千送一千,多充多送。还说如果用了这款产品如何如何,女人都应该善待自己,架不住美容师的劝说,隋女士就稀里糊涂充了8000元办了卡。谁知隋女士两个疗程下来,整个面部出现了红疹,还伴有剧烈的烧痛感。随后,这些红疹开始发黑、脱皮,连班也上不了。找到美容院,要求退款赔偿误工费,但美容院连退款都不同意,坚称只要再做一个疗程的面部护理,就会恢复,如果不恢复的话,可以全额退款。无奈之下,只得再做一次面部护理。做完后,皮肤依然没有好转,而且肤色越发难看。经医院诊断,隋女士的脸部皮肤因多次过敏已经引发了皮炎。隋女士再次找到美容院讨说法,但美容院又称,隋女士的脸会过敏是她自身的生理现象,并非美容产品造成的。隋女士随即到医院检查,医生确定,她脸上的红疹是接触性皮炎,是使用美容品导致。最后,隋女士投诉到相关部门投诉,美容院才退回了5000元了事。


解析:部分私营整形美容机构为了吸引病人,大肆发布虚假广告,以新开业或店庆优惠为名,免费体验为诱饵,用甜言蜜语哄消费者办会员卡,一般会提出十分诱人的优惠条件,比如一个保湿套系,在中档的美容院,交568元可以做6次,交968元可以做15次,钱交得越多承诺得到的优惠幅度越大。  


办卡后,美容院会不断鼓动你往卡里加钱升级,名目特别多,今天说加500多可以升级做美白,明天说再加1000元就可以升级做精油开背……总之,不停升级就使美容卡变成了无底洞。一旦你拒绝给卡里加钱升级,美容院就会采取策略:想要做美容必须先预约,对那种舍得交钱升级的顾客,美容院有求必应。而不舍得加钱升级的顾客,预约的结果则是美容院跟你玩“捉迷藏”,不交钱升级就别想预约成功。


如果因为美容效果不满意要退卡,消费者想都别想。当要求退卡时,美容院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因为办卡时都是口头承诺,消费者也拿不出书面协议,只能吃哑巴亏。


从法律上讲,美容院以虚假的“免费体验服务”吸引消费者,并在服务过程中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及服务,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及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该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急于变美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而商家也正是抓住了消费者这种心理,才能轻易地引消费者上钩。因此,在美丽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美丽冲昏了头,上当受骗还不自知。


案例二、女白领美容导致肉毒素中毒案 


消费者吴女士30多岁,高级白领,在外人看起来就是一个美女,但自己总是觉得眼眉太粗,面部皮肤不像以前那样紧致,下巴也不尖。遂瞒着丈夫到一家广告做的很响,规模很大的医疗美容医院就诊,在客服小姐的劝导下,一天内就做了切眉手术、面部玻尿酸、肉毒素注射(所谓的瘦脸针),花费18万多元。然而到了第二天吴女士就觉得口周麻木,张嘴、伸舌困难,心慌胸闷气短等,被丈夫紧急送到省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肉毒素中毒”,住院一周才出院。出院后,又发现双侧眼眉不对称,眼眉手术也失败。投诉该美容院后发现,给她做切眉手术的医生执业地点不在这家医院。做注射美容的医生无证非法行医,吴女士大呼上当受骗,但为时已晚。后来虽然向医院维权获得了一些赔偿,但丈夫与其离婚,家庭破碎。


解析:医美首先定义的就是医,而医疗服务是需要一系列资质的。根据规定,医美机构首先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的医生还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我国目前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有三种: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除此以外,任何形式的医疗美容机构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多数医美机构没有展示出医美机构和医师的相关资质。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美的需求急速增长。但是,医美行业大多是民营机构,追求的是商业利益,是一个最为混乱的行业,因医疗美容而断送生命的案例也时有报道。就拿医美的收费价格来说,一个简单的割双眼皮项目,价格便从300元到3万元不等。现在最流行的玻尿酸注射项目,同样的注射剂量,价格也是高低不一,从300元到几万元不等。像这样巨大的价格差距,几乎存在于所有的医美项目中,别说是消费者,就是业内人士看了也不免有点儿发懵。一家申请上市的医美公司招股说明书,就明白无误的写明该公司一款玻尿酸产品的毛利率竟然达到了98.23%。


中国数据研究中心和中国整形美容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医美“地下黑针”白皮书》显示,我国医美行业的合规执业者大约17000名左右,而非法执业者数量却超过15万人。


该《白皮书》同时指出,中国“黑医美”非法不明注射物受害者达100万人,平均客单价在4000元左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0亿元,如果包括受害者进行取出手术及支付后续治疗修复的费用,间接经济损失至少超过500亿元。


在此,笔者只能大声疾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美行业的监管,消费者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医疗美容的风险,审慎选择美容手术。现实中,很多成功人士的容貌并不美,如马云、冯小刚、葛优等人物,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行业翘楚,甚至是世界名人。美要美在内心,要加强内心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案例三、夫妻生活不满意,

丈夫就医被套路


张先生刚结婚不久,总觉得夫妻性生活不满意,遂到杭州市某男科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诊断为“阴茎短小”,说做一个阴茎延长术即可,手术不大,术后效果明显。医生自称是男性整形方面的权威专家,做过数千例手术无一失败。手术中医生又说如果要最好的效果,可在阴茎的冠状沟植入珍珠,价格是原价2万元,因为已经在做手术,可半价优惠。还说香港的很多明星、名人都做过这样的手术。张先生想反正手术也做了,做一个也是做,做两个也是做。遂又加做了所谓的“阴茎冠状沟珍珠填埋术”。出院后过了一个多月,张先生在夫妻生活时感觉疼痛,发现被植入的珍珠处的伤口裂开,珍珠一个一个地脱落。找医院交涉,医院说是个体差异,张先生的身体有排异反应等原因造成,医院的手术不存在任何问题。后找到区卫计委,卫计委告知走法律途径。经朋友介绍找到笔者,要求为其提起诉讼维权。但张先生手中除了用药清单,再没有任何就诊记录、病历等资料,笔者到该医院去调取,医院也提供不出病历材料(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书写病历),医院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和解,最后退款结案。


解析:本案,笔者经询问张先生的情况,并检查和测量,张先生根本就不存在阴茎短小的情况。个别医院的医生在看病时,或夸大病情,或故弄玄虚,甚至是虚构病情,或夸大疗效,或回避风险,尤其是涉及男女隐私部位的疾病,更是无中生有,套路满满。在介绍手术医生方面,常喜欢用一些虚假的头衔来包装所谓的权威专家,如“泰斗”、“鼻祖”、“顶级”、“十佳”、“第一人”等。如此拙劣的称谓为何能忽悠那么多人?问题就在于病人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和鉴别能力。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看病就医也要有证据意识,就诊住院要索要病历,保管好就诊证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医院的过错,才能打赢官司。本案好在张先生手中还有在男科医院的用药记录,否则,医院不承认给张先生做过治疗,岂不是维权无门,得不到任何救济。


案例四、初中生治近视眼导致失明案


某初中学生佳佳从初一开始视力就明显下降,妈妈没有带佳佳到正规医院看,而是在眼镜店给她配眼镜,又听信各种广告带着佳佳奔波于各种各样的近视治疗机构进行治疗,只要广告上说哪种方法和仪器治疗效果好就用哪种。花了大量的时间和数十万元费用,但佳佳的近视度数不降反增,不停地换眼镜。新学期开始了,佳佳说上课又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妈妈再次带她去眼镜店验光,已经到了900多度的近视,较3个月前又增加了200多度。这一次妈妈带佳佳去了一家正规医院,一检查发现眼压很高,视野很小,诊断为青光眼晚期。医生说近视度数不停增加是眼压高所致。由于治疗不及时,现已接近失明。妈妈得知后如五雷轰顶,伤心不已,后悔不该轻信广告,耽误了孩子的病情。


解析:

由于学业重、看手机、电脑等因素,我国青少年视力不良发生率呈逐年增加、低龄的趋势。社会上对近视眼治疗的迫切需求,也使得形形色色的近视眼治疗方法层出不穷,不胜枚举。其中主要有中医中药方法,如按摩、针灸、敷贴等,口服西药和外用滴眼液,使用各种治疗仪等。但迄今为止,此类疗法无严格的疗效观察和考核评价标准,对其疗效很难作出评价。


药物治疗近视眼,可能起到放松眼部肌肉、促进眼部营养的作用,可使近视患者眼部肌肉紧张状况得到一定的好转。但迄今为止,世界上并无获得医学界确认的药物能够治愈近视药品,如果长期使用药物往往还会引起一些眼部或全身并发症。


近视治疗仪的使用,对舒缓眼疲劳可能有些帮助,也许患儿的视力有某些程度的提高,但这种视力的提高只是识别视力表的技巧能力提高罢了,而不是视网膜上的物像真的清晰了。长期使用后,不但不能提高视力,反而会让眼组织更疲劳。有的治疗仪宣称可以控制眼轴的增长,使已变长的眼轴还原,从而恢复眼睛的正常屈光度。事实上,眼轴的前后直径增长是一种不可逆的改变,目前尚无眼轴还原的办法。 近视眼的治疗目前仍是医学界一大难题,至今尚无一种方法对真性近视有确切的治疗作用。近视眼患者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及正规眼镜店接受专业人士的治疗,切不可过分迷信宣传和广告。


案例五、颈动脉支架费用高,

医疗高科技陷阱深


患者王某,因走路不稳、四肢无力半月余,在当地市医院就诊,医生说是颈动脉狭窄引发的神经系统供血不足,经颈动脉造影检查发现,尽管其颈动脉血管内有动脉斑块,但颈动脉基本通畅。医生还是为王某做了微创手术,在其颈动脉处安放了两个支架。出院后,王某的症状并未好转,只好又到省城大医院就诊,最后查明,导致其走路不稳、四肢无力的“元凶”是颈髓部位血管畸形,与颈动脉狭窄毫无关系。后经省城的医院正确治疗后王某痊愈出院。王某认为当地医院显然存在误诊误治及过度医疗的过错,致使其多花费了15万余元,遂向该院讨要说法未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解析:看病吃药是医疗行为,也是消费行为,在市场经济的迷雾中,同样难免上当受骗。然而,医疗消费不同于普通消费,上当受骗不仅仅损失钱财,还会贻误治疗,甚至丧失生命。本案应该庆幸患者王某的病最终得到了正确的治疗。现实中,有很多类似情况的患者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颈动脉支架是医疗行业中的高新技术产品,但一些医院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考虑患者是否符合条件,随意给患者安放动脉支架,笔者就曾代理过一起医疗纠纷,患者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血管狭窄,只需上一个支架,医生却给上了四个支架,每个支架3万元,患者多花了12万元。


专家认为,颈动脉血管狭窄程度超过50%以上,冠状动脉狭窄程度超过70%以上,才符合上动脉支架的条件,且一般上的支架不会超过两个。颅内包括颈动脉安装支架是刚刚兴起的高科技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技术规范,所用的材料大部分依赖进口,价格昂贵。前段时间国家卫计委对心脏血管支架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使得原来万元以上的支架,下降到几百元一个,由此可见这里边的支架价格之大、套路之深。我们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增强医学科学素养,擦亮眼睛,不要被个别医院利用医疗高科技技术割了韭菜。


作者简介

荣继祥

浙江事务所

医疗健康事业部

首席律师

具有医学、法学双重执业资质,办理了近百件医疗侵权类纠纷的诉讼、调解,对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类案件及刑事、行政诉讼也有较高的造诣。医事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其中一些案件在行业内有着重大的影响,曾在大型医院从事医学外科临床及管理工作十余年,具有临床外科副主任医师职称,是一位在医事法学领域专家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