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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744

杭州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杭州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开展项目推介暨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如能招募到有实力有诚意的投资人,且能够提交可行性的重整方案,管理人将依法适时推动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争取盘活破产企业整体资产,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嘉和公司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嘉和公司成立于1982年5月18日。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成立时为杭州市上城区第一建筑公司,2001年经企业转制变更注册登记为杭州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孙仲凯,公司住所为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38号(吴山商务综合楼六楼),经营范围:服务: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基础打桩、建筑装饰、水暖弱电安装工程,物业管理。


工商登记的股东为:杭州市上城区建设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30万,占比10%;卢正明,出资91.59万,占比30.53%;阮鸣忠,出资63万,占比21%;梁素云,出资60万,占比20%;孙仲凯,出资30.45万,占比10.15%;朱新伟,出资24.96万,占比8.32%。组织机构:董事长兼总经理孙仲凯;董事沈武洪;董事朱新伟;监事阮鸣忠。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管理人接管嘉和公司时,其名下资产主要有7处房产,分别位于延安路38号、采荷路66号、解放路55号、采荷路62-4号东单元703室、双菱新村31幢84号103室、双菱新村31幢84号301室、始板桥直街125号。始板桥直街125号房产已被行政部门拆迁,采荷路62-4号东单元703室、双菱新村31幢84号103室、双菱新村31幢84号301室涉及原一建职工房改房问题。目前可处置的核心资产即延安路38号、采荷路66号、解放路55号三处房产。


1、延安路38号吴山商务综合楼

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38号,包括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含顶层机房),地下一层356.20平方米,地上六层2781.13平方米,总面积为3137.33平方米。地下一楼曾经营足浴,精装修;一楼分割为三个店面,曾经营布丁酒店、素菜馆、沙县美食,简单装修,装修较陈旧;二楼曾为布丁酒店、素菜馆,简单装修,装修较陈旧;三至六楼曾为布丁酒店,简单装修,装修较陈旧。该房产靠近吴山景区和西湖,地理位置优越。附近有很多公交车站,靠近地铁一号线,交通便捷度很好,周边医院、超市、银行等基础设施完善。附近有杭州第四中学、银泰百货等,人流量大,且商业集聚程度较高。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地上六层具有房屋产权证,地下一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2层和6层有抵押,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1、3、4、5层无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该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采荷路66号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建筑面积共计742.14平方米,具有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无抵押。原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整体装修改造,目前仍用于经营使用。


3、解放路55号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建筑面积225.73平方米,具有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无抵押。该房屋为沿街双层商铺。该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三、招募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鼓励具备商铺或商业地产投资运营经验的意向投资人参加。 

5、本招募接受联合投资人,联合投资人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投资人条件,联合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报名材料。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的《投资人报名表》。

2、主体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企业情况、经营业绩、企业实力等介绍,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资资金来源,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 

(4)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5)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6)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

(7)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四、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管理人以债务人资产现状招募意向投资人,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具体的招募流程及遴选方案,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具体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报名,参与投资。


五、其他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17时止

2、方案解释权

本方案由嘉和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嘉和公司管理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515719489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座8楼浙江事务所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