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评析 | 江歌案法律浅析
有份民事判决在网络、朋友圈火了,那就是江歌案的民事赔偿判决书。2021年12月25日青岛基层法院判决了该起民事案件,待判决书生效,便在法律圈流传开来。
2016年,江歌为了保护舍友刘鑫,被舍友的男朋友陈世峰用刀捅死在宿舍门前,而刘鑫当时紧闭房门,拒绝江歌进入。由于案发地在日本,日本法院最终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二十年,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
随着江歌案的一审判决做出,这个长达6年的正义长跑,最终以江母获赔69.6万元落下帷幕。本案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确认了4个在网上争论不休的事实。1、刘鑫在事发前明知前男友陈某有暴力倾向,可能会行凶,但是没有告知热心帮助她的江歌。2、江歌原打算报警,但刘鑫担心报警后把事情闹大,自己依据日本法律无法居住在江歌租赁的房屋内,所以阻拦了江歌的报警。3、二人回到江歌住所时,遭遇了埋伏在那的陈某,但刘鑫却先行进入房屋将门反锁,最终导致了江歌的被害。4、事件发生期间,刘鑫仅打过2次报警电话,却没有对江歌的其他任何救助行为。5、刘鑫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歌母亲江秋莲的情感。可以看出刘鑫的行为具有过错,就算不敢开门施救,但在房间内大声呼救,或者打其他救助电话的行为都可以,然而她什么措施都没有采取,任由江歌在门外被残忍的杀害。
但是有部分人似乎对这个宣判结果并不是特别的满意,他们认为仅仅是金钱赔偿不足以让刘鑫受到应有的惩罚,她应该去做牢,甚至是被判处死刑,才能够赎下自己所犯的罪过。对于此事,首先我国刑法的最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也就是我们所俗称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说,我们如果想要刘鑫坐牢,甚至要让她判处死刑,首先我们需要找到相应的犯罪证据,足以让刘鑫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并且去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要判定刘鑫所犯故意杀人罪的前提是刘鑫主动对江歌的生命造成了伤害,但是刘鑫仅仅是把江歌拒之门外,从而使江歌处于未知的危险之中,真正对江歌痛下杀手的是刘鑫的前男友陈某,而不是刘鑫本人,并且也没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刘鑫同陈某共同作案,所以刘鑫的行为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还有人说刘鑫在已知有危险的情况下,让江歌陪同她一起面对危险的前男友,并且做出了极端自私的行为,才导致江歌被害,应该共同判刑。还是罪刑法定,一切的罪行都需要具体的犯罪行为,都需要有法律依据,无论是教唆也好,还是故意杀人也罢,都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其罪名的成立。关于刘鑫为什么不能判刑的问题上,日本警方、检方已经做过调查,刘鑫确实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刘鑫在刑事法律上面,不具有追究她刑事责任的可能,本案本身就是民事诉讼的案件,也不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的案件就是解决赔偿的问题。
江歌母亲起诉刘鑫赔偿,之前有人说,刘鑫虽然违背了道德,但是江歌母亲起诉她并没有法律依据,那么这次起诉刘鑫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是被告的不作为。首先,法院认为江歌的行为是对刘鑫的救助,明确救助关系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法院认为刘鑫有一系列过错行为:将危险引入、未充分履行注意义务及安全保障义务。构成重大过错,这些都是刘鑫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就本案而言,刘鑫不仅没有告知江歌风险,反而将门反锁,把江歌拒之门外,又没有采取充分的救助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刘鑫承担赔偿责任,是有依据的。
本次判决书有一个亮点,很透彻的说明了刘鑫的义务来源,如果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生命危险,需要做出提醒,设法排除危险,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认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鑫,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我国法院一般对侵权案件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很谨慎,各地高院都有相应的指导标准,死亡案件的标准一般是5万元,而本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达到了20万元,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方面,法院最终作出的是69.6万元的判决,部分人表示数额太小,并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但是对于受害者赔偿数额方面是根据被害人受到的损失进行衡量的,而不是根据主观臆断数额,因为在法制的天平上,一切事务对应的两端必须是平衡的,双方都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不仅要面对侵权人保护被侵权人,还要依据事实去保护侵权人。人的权利是平等的,民事赔偿的目的应该是补偿,而不是获益,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如果赔偿作为获益的手段,那么就相当于把人作为手段而去实现他人的目的,会激发社会矛盾,加大对社会的危害。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任何人都不能从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因为不仅失去了公平,还会对法律的威严进行挑战。
习总书记说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本案最好的诠释。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本案的判决对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毛玮奇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安徽大学
专业方向:
侧重于金融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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