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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原创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律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展现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17   点击: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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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6269字,预计阅读10分钟。


编者按


本文荣获2021

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优秀奖


摘要:疫情下的特殊时期,对于各行各业都能展现出不同的要求,于律师行业而言,由于职业的特殊性,综合性,更能在当下发扬职业道德的展现。本文旨在通过对疫情下律师可从事的各项社会公益服务等出发,从而探讨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的体现和担当。


关键字:职业道德  新冠疫情  执业使命  社会责任

一、律师职业道德概述



(一)规范对象


道德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约束,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道德还可以弥补法律规范中的空缺。律师的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律师职业道德所约束的主体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约束对象主要就是律师的执业行为。


我们正处于法治社会,这样的大背景下,对于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规范等要求会更高。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最直接的还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最直观的便是为委托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因此,律师职业道德既是律师本人对于职业的敬畏,对于社会所负的责任义务,更是在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规范,遵守执业行为标准的自觉和担当。


(二)现实意义


执业过程中,律师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是基于指派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社会服务,与司法机关等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有着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律师的言行举止,精神风貌都体现着律师行业形象,反映着律师整体队伍的素质。


具备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既能展现行业形象,又能据此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动维权,亦能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应当时刻谨记职业道德规范,认真遵守,使自己努力成长为一名值得信任,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的专业律师。[ 注释:左婧,《中国律师必备素质刍议》,《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年12月。]


二、特殊时期下律师

职业道德的社会展现



(一)主动性、及时性


越是特殊的时期,律师更应当发扬职业道德的精神,积极主动、及时地去承担社会责任。众所周知,在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爆发,短时间内席卷了全球,在举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虽然不能像医护人员们那样奋战在一线,但是我们可以在职业道德精神的引领下,利用自己的专业,去贡献一份力量,创造一份价值。


疫情是一场突发的无情又无硝烟的战斗,疫情就是命令。


1、主动捐款


抗疫的艰难时期,人力物资都极其缺乏,普通群众可能真的无法切实地为前线做些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有听从国家指令,居家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当时的武汉,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大家自发积极踊跃捐款捐口罩。作为律师团体的一员,我们事务所第一时间以律所名义捐款,在党支部组织下,所有律师们尤其党员律师,主动发起捐款,虽然金额是有限的,但是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我们作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体现。


2、党员值班


去年2、3月份,为防止疫情扩散,我们都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但是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仍要继续,在许多的道路口、村口等交通要道都要有志愿者进行值班。我们律所的党员律师们,在各自的家乡承担起这一份责任,这既是一位律师的担当,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服务精神。笔者本人也加入到志愿值班的队伍,严格控制外地车辆的进入,对本地出入车辆进行问询、登记,排查登记往返人员,为家乡的疫情防控略献绵薄之力。


3、撰写法律提示


立足专业,我们在居家隔离期间最能做也最容易做的就是积极撰写各项法律提示。


在浙江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一级响应时,我们立即向客户发送了《2020年疫情防控特别沟通函1》,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各途径公开发表;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冲击尤其巨大,我们立即向旅游业客户发出《旅游业疫情防控特别沟通》并公开发表;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延长假期的同时,我们也马上向客户发出了《2020年疫情防控特别沟通函2》并公开发表;当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时,我们针对政策立即发表了《“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是几个意思?》等共计20余篇疫情期间法律提示。


笔者认为,虽然居家动笔撰写法律提示的举动贡献太过渺小,比起一线医护人员以血肉之躯的抗衡,更是显得微不足道,但是这正是在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基于当下环境,一个法律人最能体现的专业履职以及职业精神。本文探讨的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律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展现,针对性地撰写法律提示,及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参考,正是职业道德社会展现的一部分。


4、献言建策


疫情爆发后,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势必需要通过新的法规政策来进行规范指导。资深专业律师们可以根据自身经验,主动献言建策,提供意见。


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对于2月10日开始复工的企业要完成复工备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复工。那么如何做好复工备案,实现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的有机统一呢?我们团队的专家律师立即草拟了《关于建立复工报告措施的建议》,向人民政府报告;提交了《关于律师事务所推迟复工及建立复工报告措施的建议》,部分内容也被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市行业做好复工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采纳。如何能既保证疫情防控的需要,又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是我们立足专业、献言建策的关键所在。


无论我们的建议是否对最终的成文发挥作用,只要我们在为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建议,而且建议与政府措施能够达到基本一致,这就是我们做为一个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体现。


(二)前瞻性、普法性


1、协助复工准备


执业中,作为律师经常要想委托人之所想,更要考虑委托人想不到的地方。疫情下的特殊时期,律师更要发挥专业精神,前瞻性思考,把事情做在前面。疫情之后,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企业的复工,但是广大企业对于疫情后的复工都是首次遇到,定会存在对政策的解读问题、流程不清、细节不明等各种疑问,基于此,我们团队想到了建立“企业复工协助群”。建群前,我们先对自动推送材料的前期技术准备、复工资料准备、值班人员及设备等进行筹划,确定每天2人值班和1名总值班的值班排班表,指派了8人组成值班人员参与线上值班,同时指派2人同步收集相关政策、资讯。运行后视群内咨询情况,我们提供咨询事项的解答汇总,也及时了解全国及省内各地区政策,向群内推送最新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最新的复工备案要求以及对企业的扶持政策等等。


当时,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用我们的专业帮助广大企业尽快复工备案以及防控疫情。助力复工备案,责无旁贷;坚守疫情防控,义不容辞。


2、助力塑造良好复工环境


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不仅仅体现在业务上的专业性,也体现在敏锐的前瞻性以及预见问题后采取的对策。复工以后,疫情的原因势必对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产生极大影响,那么如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疫情下的逆势发展?


我们团队的专家律师当即提出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扶持中小政策建议》,提出了17项扶持建议。此外,面对复工的时间表,以及复工后也不是全部员工都能够及时到岗,企业应当如何计发2020年2月份的工资?企业复工后又应当如何通过规章制度管理好员工,让员工具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这一系列可能产生的问题,我们向全体客户发出了《2020年疫情防控特别沟通函3》,明确提出了“倡议员工自我降薪”、“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制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等建议。并向省人民政府、省总工会、杭州市人民政府和杭州市总工会提出《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建议》。这些建议都是为了助力企业塑造良好的复工环境,助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渡过此次难关。


3、编写疫情防控《指引》、《法规汇编》


为了进一步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了解复工后如何规范有序操作,律师在这些阶段能做的事情有很多。比方我们特别编制了《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业指引》以及指引的问答版本,全文共计47000余字。涉及企业防控疫情及因此可能引发的员工关系处理、客户关系处理、政府关系处理、企业内部管理和享受扶持(优惠)政策等领域,可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及疫情结束后相关工作的政策及政策适用的指南。比如组织编制了794页的《长三角地区疫情防控 法律、法规等汇编》以及210页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企业扶持政策汇编(浙江省)》供企业参考使用。


4、线上直播普法讲课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各种新兴事物层出不穷。近些年来,直播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我们常能看到各类直播博主进行网上直播“带货”,似乎这个平台一开始是因为商业化而不断发展起来。


疫情爆发特殊期间,直播平台成了律师们积极普法的良好手段,我们可以通过各直播平台进行线上公益讲课,这个模式在居家隔离期间无疑是最优的普法选择。当下疫情稳定之后,直播讲课也成为了律师界常见的宣讲平台,这得益于互联网时代的科技便利,也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提供了新的探索思路,也有便于律师以此为依托进行业务拓展。


5、承办“有温度”的案例


2020年3月5日,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帮助企业共克时艰!这波“有温度”的案例您收好!”一文,列举了疫情期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八个典型案例。


其中的协助企业依法稳妥解决劳动合同问题正是我们团队律师承办的。本案是律师协助企业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缓解复工企业资金压力的案例。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产生资金链压力,面临延迟支付员工工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公司要变更工资支付日,涉及劳动合同变更,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律师根据公司实际,通过公司技术部门设计线上调查问卷发放给员工填写提交的方式,既快速与几百名员工达成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也留存了员工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电子证据,依法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的实际困难。[ 注释:司法部官微:“帮助企业共克时艰,这波‘有温度’的案例您收好!”]


法律援助案例、公益服务案例等一向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用自己的专业为社会输出的模式之一,作为执业律师应当担起社会使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疫情期间,企业本就生存困难,若能以我们的专业之力协助企业渡过难关,便是职业道德的外在体现。[ 注释:张庆龙,《疫情背景下的专业思考》,《财会审论坛》,2020年。]


三、律师职业道德的一点思考



(一)具备专业性、综合性


1、扎实的专业储备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必须具备该职业的专业素质,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之一。执业律师的专业化要求很高,无论是诉讼业务亦或是非诉业务,无论是民商事领域亦或是行政、刑事等领域,法律体系的庞杂,事实情况的复杂,无一不是对律师专业的考验。


当下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更新非常之快,当下民法典及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出台,都对律师们提出了更高的学习要求。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学习新知识的状态,了解最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方能更好地为委托人服务。


随着无纸化、电子化的发展,对于办案手段的外在输出形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在提倡网上立案,如何更好地扫描材料,如何快速提交符合立案标准的立案材料,这在电脑技术操作、互联网使用等层面也对律师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除了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也应当与时俱进,学好各项操作技能。


2、全面的综合素质


律师绝对不仅仅是办案。这是一份对综合素质要求特别高的职业,全面良好的综合素质也是职业道德的展现。我们从接待委托人开始,就考验着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这是最基本却又最复杂的社会关系,律师要懂得察言观色。沟通过程中,语言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这是我们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关键。办案过程中的逻辑思维能力,独立思考,团队协作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要从复杂的案件中理清脉络,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撑,又从法律的大前提出发,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透过现象抽象出事物的本质,然后得出符合法律要求和客观事实的结论,形成正确的辩护或代理意见。每一个步骤,既考验专业性,又考验综合能力。[ 注释:王俊峰,《坚守律师职业道德,培育法律职业精神》,《中国律师》,2017年。]


(二)具备政治性、社会性


律师必须具备政治属性,爱党爱国,忠于人民。这一份特殊的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要求我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人认为,律师的原则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可,这没有错,但是中国的律师,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必然不能脱离政治,脱离国情,始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而党员律师们更应当在从业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注释:李永成、余继田,《关于律师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政法论丛》,2011年。]


近年来,律师执业中的不规范现象,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是没有正确的立场,是没有认识到律师执业并非没有边界或者是存在侥幸,或者是利益使然。我们应当受到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的约束,如果一个律师无法防控自己的从业风险,如何能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投机取巧,侥幸心理等都是不可取的。


(三)使命性


我们常说律师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这就是一种执业使命感的体现。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每一次公益咨询、普法讲课、协商调解、法援案件......都是承担社会责任体现职业道德的外化形式。


律师应当热心公益,做普法工作的先行者。通过微信微博、维权热线、现场咨询等,不断创新为公众服务的方式;对社会主义法制进行宣传,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律师调解工作在当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解是解决纷争的有力形式,不仅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律师通过合理地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对当事人的抉择会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有利于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调解对于实现和谐社会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律师行业的担当精神



(一)执业初心


执业初心的坚守,也影响着职业道德的体现。人们对公平的追求是源于公平的缺失,而律师正是弥补这种缺失最有利的人选。每位律师从业者的初心各不相同,但是我相信大家都有着维护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的基本操守,有着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的本质初心。自由平等公正,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职业理想与职业追求。 


(二)社会价值


“律师就是昧着良心赚钱”,我们曾经是否都面临过这样的误解和质疑。本质上这是一份职业,一份谋生的手段,看不见的隐形成本,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付出,律师行业绝非表面的光鲜。


早期的西方,就已经认识到律师行业需要对社会有所贡献,比如给与贫穷的人免费的法律服务,免费代理案件,这就发展为后来的法律援助制度。面对误解,我们的回应是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律师社会责任的要求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或基础,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法律对律师行业提出的要求。[ 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 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如何践行社会责任?这不仅仅是前文所述的疫情下特殊的时期,律师所能体现的社会价值,更多的是要体现在平时的实践中。由于律师社会责任对于律师及其律师业的兴旺发达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我们应当树立法律之信仰,树立宪政之意识,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守本心,勇于担当。


【参考文献】

【1】李永成、余继田,《关于律师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政法论丛》,2011年;

【2】王俊峰,《坚守律师职业道德,培育法律职业精神》,《中国律师》,2017年;

【3】雷舒雅,《律师职业道德的法律化及发展思路》,湖南大学;

【4】徐伟静,《浅论律师职业道德》,沈阳师范大学;

【5】孙立业,《浅谈律师的社会职能与责任》,《法制经纬》,2012年10月;

【6】顾培东,《和谐社会构建中律师的责任与作用》,《人民日报》,2006年3月;

【7】丁靓雯,《浅析现代中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法制与社会》,2014年;

【8】张耕,《法律援助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

【9】李华培,《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司法》,2016年;

【10】左婧,《中国律师必备素质刍议》,《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年12月;

【11】万春梅,《中国梦背景下的律师社会责任承担》,《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

【12】张庆龙,《疫情背景下的专业思考》,《财会审论坛》,2020年;

【13】《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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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郎希颖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方向:

主要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等。 


担任职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秘书;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副书记。


主要荣誉:

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杭州律师论坛分论坛优胜奖    

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优秀奖             


著作文章:

《浅析有限公司股东分歧之解决策略--以适用公司法规定五之第五条为鉴》《话说假期之:病假怎么请?工资怎么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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