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调解化千结——我所刘恩律师参加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7年11月30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之江饭店举行,浙江省高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以及各市法院、司法局、律协领导均悉数出席,此次会议的召开,加上省高院、省司法厅于11月上旬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味着浙江作为全国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试点省份,其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30日下午,杭州法院、律谐调解中心作为浙江省内重点培育和推广的示范点之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律谐调解中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和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分别就其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情况在会议上作了发言。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刘恩代表智仁所汇报了我所自2015年5月以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业绩和经验。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律师参与调解方面勇于尝试,积极探索,已经率先走出了一条多元化创新性律师参与调解的第三方调解工作之路。
2011年,智仁所与东部软件园党委、工会合作成立了杭州市设立的第一家园区型人民调解组织——东部软件园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又有20多名智仁律师成为法院等相关组织的特邀调解员,使智仁所拥有了丰富的调解经验。
2015年5月,西湖区人民法院基于智仁所拥有“人民调解经验”、“特邀调解员经验(我们有20多名律师在此之前成为法院等相关组织的特邀调解员)”、“有党支部且党建有特色(我们是司法部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及“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律所等因素,选择了我们作为委托委派调解的律所。
2015年10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与智仁所签订了《委托、委派调解协议书》。这是浙江省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法院委托律所工作并签订协议,这是智仁所的荣耀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浙江智仁律师事务 所本着“先行试验、然后推广”的原则,智仁所合伙人会议于 2015年8月正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西湖法院合作试点律师调解工作的决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从制度上保障了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并由此拉开了我们参与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帷幕。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中,智仁所成立了律所调解中心,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包括要求合伙人必须每年至少参与 1 起案件的调解,执业三年以上律师自愿担任调解员,实习律师辅助参与调解;制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以此来规范实施调解;按专业划分调解员的调解专业,提高调解作业的专业化和流程化;将调解结果的处理设计有和解、调解司法确认、用公证使得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等四种结果,为调解结果实现多重化保障;调解员的办案质量通过培训、案件跟踪反馈机制进行控制,参与调解的案件纳入全所利益冲突审查等等。
调解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截止2017年11月10日已经参与调解案件 326 件,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为 180 件,成功率为 55.2%。调解员队伍中也涌现出了一批调解能手,其中姚祎颖和王永皓律师因高成功率等因素被西湖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调解员,同时涌现出了一批调解高手,如赵秋红累计参加14起调解,其中成功调解13起,成功率92.86%;张逸君累计参加16起调解,成功调解12起,成功率75%。
两年的调解工作只是智仁调解的起点,智仁所愿在全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的大流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不断做实律师参与第三方调解工作,努力为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的探索不断提供实践经验。
下半程会议中,省律师协会郑金都会长、省司法厅朱晓晔副厅长、省高院何鑑伟副院长讲话也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全省工作部署和要求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明确要求规范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浙江在“互联网+司法服务”中的先发优势,积极创设律师在线调解模式,适应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会议还指出,要加强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探索建立案件回访登记制度,真正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