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月度沟通函》正式发布份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于今日正式向客户发布《12月份月度沟通函》。鉴于2009年度财务年度即将结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特别在本期月度沟通函建议企业应当对年度税务、社会保险征缴事宜作出安排,要求企业根据财政部有关福利新政调整相应的工资政策。
凡是未能及时收悉《12月份月度沟通函》的客户,请及时与我所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为0571-89715925),或者直接垂询服务接口律师。
凡是对《12月份月度沟通函》相关内容不明的,请直接垂询服务接口律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于今日正式向客户发布《12月份月度沟通函》。鉴于2009年度财务年度即将结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特别在本期月度沟通函建议企业应当对年度税务、社会保险征缴事宜作出安排,要求企业根据财政部有关福利新政调整相应的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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