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坛第十二期——裘宇清律师讲《从传统广告到互联网广告管理的法治趣读》
11月8日,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业务部首席律师裘宇清为大家带来了题为《从传统广告到互联网广告管理的法治趣读》。在人们早已被各式各样的广告所包围的今天,如何从《广告法》的角度去看待我们身边的广告?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广告是否会在不经意间触碰到法律的规定?本期智仁坛,裘律师的为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广告法解读。
一开始,裘律师通过分析新《广告法》出台之前的广告乱象,尤其是保健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等的虚假宣传,让大家了解了新《广告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随后,裘律师从充实细化广告内容准则、明确虚假广告定义和连带责任、新设广告代言人制度、新设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新设互联网广告管理制度、提高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等6个方面对新《广告法》的亮点进行了解读。面对乱象纷繁的广告市场,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不仅促进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裘律师还说道,近期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规范,如针对微信、微博、朋友圈等自媒体、手机APP中的广告,《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朋友圈转发广告也要担责,包装再好的软文以及付费搜索也必须明确标示出“广告”字样。《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有着重要意义,也希望以后如“魏则西事件”的悲剧不再重演。
广告违法离我们很远,却也离我们很近。裘宇清律师的分享不仅为我们生动形象地解读了广告法的前世今生,也为我们擦亮了分辨广告乱象的眼睛,这也是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举办智仁坛活动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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