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成果

Achievements

智仁成果

智仁坛第四十二期——《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760

员工企业运营的基础。在工作中,企业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后,对工伤的认定工伤、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无不对企业有重大影响。如果操作不当,则会导致许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因此,对于企业的工伤管理部门而言,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程序的操作,如何做好员工的安全管理,防范伤害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8月1日,我所公司业务部首席律师汤云周为我们带来了智仁坛第四十二期——《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的实务讲座。汤云周律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以案例为切入口,对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操作流程、工伤待遇,以及安全事故防范与在场成员作了细致、全面的分享。

在讲解特殊情形之前,汤律师先分析了工伤的核心——工作原因,从“工作职责”、“利害关系”、“工作环境”和“工作延伸”这四大部分出发,对里面的九小点进行了解释。

接下来,汤律师就各种特殊情形共计11种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员工录用报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认定,辞职回家路上受伤又如何认定。汤律师认为可以从行为是否受单位指令、事故发生时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针对停工留薪期内事故受伤的认定,首先要明确情况属于停工留薪期内,再次需要考虑是否因工作需要。提前上、下班途中或回家途中买菜、接孩子时发生事故受伤,主要从合理实践和合理路线的因素来进行考虑。应酬时因醉酒直接造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如果因醉酒导致发生事故死亡或受伤的是工伤。而在出差、开会、学习期间因公外出而导致的受伤属于工伤,且是否认定为工伤与外派时间长短有很大的关系。替班或窜岗时受伤的,主要从无过错责任,并在综合考虑是否与本工作单位相关、是否为维护本单位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此外,对在单位、洗手间以及各厂区路上、单位安排的宿舍内、厂车上的受伤,出差时死因不明、职工从事领导临时指派工作而受伤、上下班被途中自行车撞伤、上班期间发生脑溢血导致植物人等各种情况,汤律师都结合实践中法院观点对如何认定作了具体分享。

后半段,汤律师的讲座就工伤待遇与风险防范两大块展开。针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的,需要第一时间补缴费用。发生多个伤残的,按照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此外,汤律师还对医疗费、康复费、生活护理费、工亡待遇等的相关政策一一作了解读。

最后汤律师提出,企业要提高风险防范,不仅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也要科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及时检测维护机器设备,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智仁坛]为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首创的文化品牌活动,原则上每周二晚上7:00与大家相约,每周都有实用与精彩一体的法律讲座。我们所有讲座都会在“喜马拉雅fm”平台播出,请各位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app收听(输入“智仁律师”或“智仁坛”)。我们所有的活动通告都会在“智仁坛”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