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去看破产清算和婚姻爱情
破产清算是什么?在法律上说,它是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通俗点说,就是将被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梳理并处理,这一程序综合了企业管理、金融财会、合同立废、经济调查、法律、财务审计等各方面的学问。当法院通过一定程序指定破产管理人之后,破产管理人就会全面接手破产企业的各项工作,比如申报审核债权、集中企业资金、收取应收款项、进行资产评估……本着世界是相互联系的观念指引,笔者今日就破产清算与婚姻爱情这两个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概念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笔者一直认为破产清算和婚姻破裂其在某些表现形式上是一样一样的。破产清算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导致他人介入接手管理,从而以较为和缓、有益社会的方式结束企业的继续存续。而对于婚姻破裂,同样是夫妻之间因感情确已破裂而导致的婚姻关系难以存续最终分开的一个结果。如果双方自愿离婚,这更是一种以和平分手的方式结束一段不愉快的感情存续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笔者认为,婚姻破裂其实是家庭关系存续结束的表现,同样企业破产也是一种企业主体结束存续的体现。两者都是社会学中社会关系结束的一种表现。
第二,婚姻关系破裂和破产清算仍有一点相似之处就是在两者处理破裂关系过程中均需对财产进行分配。就破产清算来举例,实务操作中,管理人介入后,首要的就是对破产企业现有的财产进行梳理,然后整理登记抵押的财产,对接收的所有财产进行评估。与此同时,管理人还会发布公告,通知所有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对公司负债情况进行统计,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产状况。在后期清算过程中,处理财产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实现企业的和平注销,缓解社会矛盾。同理,笔者认为婚姻破裂同样也包含着财产处理、清算的过程。根据婚姻法第39条、41条,读者可以看到婚姻破裂后最必不可少的阶段就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本着人道主义和公平自愿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对各自或共同债务进行清偿责任分配。
最后笔者认为破产清算程序和婚姻家庭程序,其设立的最终目的均是为了缓和矛盾,实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显而易见,破产清算是为了让企业死而瞑目,其主要是为了料理好企业的后事。而因感情破裂所设立的离婚程序,其主要是为了使问题夫妻能够摆脱婚姻桎梏,寻求各自幸福提供途径,最终实现家庭矛盾的缓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破产清算作为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与婚姻家庭法在法理的立法层面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上升到哲学层面,二者给读者最大的启示就是……世界是相互联系,马爷爷说的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