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仁成果

Achievements

智仁成果

企业的安全卫士——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8   点击:495

企业的安全卫士——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姚祎颖律师
【案情回放】
2000年张某到A公司工作,担任技术科工程师。A公司是一家机械加工厂。由于从事的是技术工作,张某在从事这些工作期间,有大量机会接触A公司分体式液压钻杆动力钳上各零部件的图纸,掌握了A公司大量的技术秘密。
    2002年6月份,张某在没通知A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离职。张某私自离职后到与A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工作,将其掌握的分体式液压钻杆动力钳上的零部件之一牙板(又称钳牙)的图纸略加修改后,但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提供给B公司进行加工制作。
2002年10月份,当张某携图纸将已加工好的牙板以B公司的名义送到第三方进行渗碳淬火时,被A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同时A公司又发现分体式液压钻杆动力钳上的滚子部件,其图纸也是在其公司图纸的基础上略加修改的。
A公司在研发该技术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B公司的违法使用,给A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害,直接损失造成将近3000万。
【律师点评】
由此可以看出,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不容忽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商业秘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生存。
那么首先我们来看下到底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我们应当清楚商业秘密的范畴。
一、商业秘密的范畴
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它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商业秘密有四大特性,分别为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保密性。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不为公众说知悉,根据最高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商业秘密的范畴主要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其实这些列举只是提示性的,任何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都属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检查,看看手上掌握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如果属于商业秘密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现实中,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诉讼也是屡见不鲜。一些企业也想方设法采取了很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措施,但都成效不大。
那么到底哪些行为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判断我们的商业秘密是否遭到了侵犯,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要确定是否侵犯商业秘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应当确定权利人是否存在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不仅应当弄清楚所称的商业秘密的内容,还应当认真审查该项要求保护的信息,是否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即从是否具有秘密性,是否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有无合理的保密措施等方面来确定该项信息应否受到保护,。
查明被控侵权人所掌握的该项秘密信息的来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不正当手段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权的重要条件。只有侵权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正当手段主要有胁迫、利诱、盗窃。其他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也属于不正当手段。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商业秘密的,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护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能够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收益。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时代的二十一世纪,掌握了知识和信息就等于抓住了发展的命脉和先机。对商业秘密及时地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不但可以事前预防商业秘密的泄露,而且在发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时,是司法机关认定企业商业秘密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救济的关键性证据。只有企业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才能成为商业秘密法律的保护对象。
(一)商业秘密的泄露途径
据美国《时代》杂志对美国1558家公司进行调查,有1224家公司公开承认,他们常对竞争对手搞间谍活动。在法国,自1976年以来,仅警方发现的工业间谍盗窃案就有58562起。可以说商业秘密泄露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正如谚语所说,秘密是你的囚徒,一旦把它泄露出去,你便成了它的囚徒。我相信在座的肯定也不愿意成为囚徒。
商业秘密泄露情形从总体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内部人无意或故意泄露商业秘密;另一种是外部个人或组织故意窃密。
第一,内部人无意或故意泄露商业秘密
1、员工离职后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这一块是重中之重。现在商业秘密的泄露80%以上发生在员工离职、跳槽这个过程当中。比如企业的高管,其常常对企业的经营和技术信息情况了如指掌,职工在跳槽后由于自身的便利和业务的需要,往往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原就职企业的商业秘密,跳槽纠纷也多由此而起。
2、员工在职期间,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员工在职期间,往往掌握着企业的最新进展情况,而且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得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商业情报等等商业资料,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手段把商业秘密泄露出去。
3、权利人疏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很多时候我们商业秘密的泄露并非外部因素造成的,而是权利人疏忽大意使然。目前中国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忙于业务,而忽视了企业的保密,对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重视不够。比如说,权利人主观上,他承认某些信息的确是属于商业秘密,但他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保密意识淡薄,没有采取人任何保密措施,致使商业秘密泄露。
第二,外部个人或组织故意窃密
1、商业间谍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情报显然已经成为了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随着高科技的飞速发展,这些商业间谍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比如以捡垃圾为名义,搜集被商业秘密权利人废弃的,未加碎纸处理或销毁的涉密资料、样品等,再加以综合分析。国内这种做法似乎没有问题,但在美国芝加哥,他们的法律就明令禁止人们从垃圾桶内偷取任何东西,对于垃圾筒的清理只能是专门的垃圾清理员来处理。所以在这里也建议我们企业家如果有条件的话在公司还是配备一台碎纸机,尤其是对于重要文件要废弃时最好通过碎纸机把它销毁。
2、外来人员参观、考察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其实这种情况可以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形容,那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企业的生产线其实就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产品的原材料,产品的配方等等。如果把企业的生产线毫无保留的提供给竞争对手,那无疑就是在向对手展示自己的商业秘密。
3、合作伙伴违反保密协议而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为防止有关信息被泄露出去,通常合作双方会签订保密协议,都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保密义务。但这种保密义务往往因为一方的违约而形同虚设,所以,这需要法律和商业道德的约束。
(二)商业秘密的防范措施
其实在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引用管理学中的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查和行动。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我们向制定计划,确定方案,然后就是具体实施,在实施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要进行检查,总结执行计划的结果,分析可行的和不可行的,再重新投入实践,然后进入下一个PDCA循环。
那么在防范商业秘密被侵犯过程中我们应当如何来应用PDCA循环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人员和制度两大方面着手。
第一,人员
1、在新员工入职前,我们就要强化员工的保密意识。企业要与员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密条款。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当明确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同时应明确保密义务期限。保密期限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结束,直到商业秘密公开,保密期限才解除。我们就记牢一点: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保密义务也就持续存在。
2、对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增强员工保密义务观念和防范商业间谍。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IBM公司的新员工保密培训。IBM的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前,要接受培训,向其灌输保密观念,讲明保密责任,并根据法律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明确规定员工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我们可以看出,像IBM这样的大公司已经把保密意识作为企业的一种文化来处理。我想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3、员工离职管理。在员工离职时,就商业秘密管理而言,应该注意以下工作:
清退资料。离职职工应清退所有资料,如设计、数据、图纸、实验记录等。企业管理制度可以规定职工离职前必须办理秘密资料的清退手续,未办理的,不予办理离职的其他手续。
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看员工是否遵守竞业限制协议,新工作有没有可能利用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制度
1、区域管理制度。多一个不相关的人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就多一分泄密的危险,商业秘密保护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严格限制知悉人员,不让无关人员接触商业秘密信息。
做好商业秘密标志工作。就是指标注在商业秘密载体上,表示所载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对接触者起到告知、提示、警示之意的标识。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重视并被广泛采用。我们可以把商业秘密分为不同的等级,可以把它分为核心商业秘密和普通商业秘密,或者参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比如对于一般的商业秘密,一般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可以接触,对于商业机密普通的技术人员就不能接触,对于属于绝密的商业秘密,那只能由企业总裁已经直接发明人接触。
2、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在企业日常运转过程中,电脑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点。可以说我们现在办公都是电脑办公了。随着电脑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商业秘密的泄密更为容易,在这里我可以大家几个建议。
A、电脑设置定时锁定程序,使电脑处于不使用状态经过一定时间,电脑会自动闭屏,若要再次使用,电脑会自动要求输入密码,避免窃密者利用主人不在现场时窃取商业秘密。
B、设置文件禁止复制。我们知道这是可以通过编程来实现了,那么既然有这种技术我们为何不利用呢?设置禁止复制,该文件里面的内容就不容易被泄露,这种做法,特别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存储的重要商业秘密。
C、安装电脑操作历史记录程序。如果该电脑中的商业秘密文件被窃取或被他人查看等,就可能通过该历史记录来反映何时被窃取或窃看。有人会说都已经被被人窃走了,再看记录还有什么用?不是有句老话叫做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吗?至少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得知我们的商业秘密被人窃取了,我们可以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才不会出现我们的商业秘密侵犯很长时间我们当事人却浑然不知的情形。
3、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强化保密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门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包括新闻发布、商务谈判、技术人员发表专业论文、布置展览和赠送样品等)的口径和手续,包括确定审批权;奖惩制度。
4、档案管理
A、要做好公司的商业秘密的档案管理,领导首先要重视。领导重视支持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只有得到领导重视和支持,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B、建立细致的商业秘密的归档制度。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室,对于商业秘密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采取现代化的方式对商业秘密文件材料进行归类,编号,把商业秘密按照密级分为永久性和短期性进行归档,实现纸质和网络的统一。
C、建立缜密的查档、借阅制度。对于已经归档的商业秘密材料,一般不轻易借阅,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都需经公司领导批准。针对不同的商业秘密的等级规定不同的借阅要求。密级越高,需要审批的手续越复杂。
5、建立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泄密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企业商业秘密泄密事件属于企业突发性生产经营事件的一种,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势必会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是难以挽回的损失。所以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预先制定商业秘密泄密事件的处理预案,形成切实可行的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泄密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使泄密损失降低到最小,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