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及挪用资金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特地为保护非国有企业财产权量身定做的罪名,非国有公司(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外资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挪用资金自用或借他人用都可能构成犯罪。通俗地讲,职务侵占行为就是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的贪污行为,挪用资金行为就是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的挪用公款行为。故老板们用钱还是要特别注意手续的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