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杭州国茂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公示
杭州国茂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案债权公示
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2019年8月19日,建德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国茂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茂”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8月30日指定浙江事务所为管理人。2020年12月23日,建德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杭州国茂重整程序、宣告杭州国茂破产。
截至2021年1月14日,管理人共接待债权申报64笔,申报总额161,260,988.33元。在2019年11月1日召开的杭州国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核查确认债权39笔,核查不予确认债权1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接待债权申报,开展债权审核工作,新审核确认债权22笔,审核确认金额62,979,499.80元,另有不予确认债权3笔。至此,管理人已完成对所有已申报债权的审核工作。现管理人对新审核确认的22笔债权及3笔不予确认债权审核情况进行公示,供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
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后3日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管理人不予调整或解释的,异议人可在公告之日后15日内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债权人或债务人未在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债权异议的撤回,认可债权审核结果。
管理人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座8楼浙江事务所杭州国茂项目组
管理人联系电话:13291892812
杭州国茂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新审核债权表
一、新审核确认债权(单位:元)
二、不予确认债权(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