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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析:宝宝,6家公司股权要怎么分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6   点击:526

宝宝离婚这场大戏,可忙坏了吃瓜群众,还没整明白宝宝的“离婚声明”来龙去脉,又要烧脑琢磨宝宝与马蓉之间“财产要怎么分”,紧接着又曝出“马蓉卷走资产跑国外了”。噢,天呐,这一天天的,剧情演变得着也实在忒快了些吧。
        这不,律师们也随着看官们忙开了,纷纷对宝宝离婚与财产分割各舒已见。本律师作为家事股权分割专业律师,不得不告诉各位看官,宝宝与马蓉离婚大战的重头戏将是“6家公司的股权分割”,不过假如如网友所曝,公司资产已被马蓉卷空了,宝宝真的只有哭的份吗?
        不急,我们且来看看,与宝宝、马蓉相关的6家公司及持股情况: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与王宝强与马蓉相关的有6家企业(查询可能未全):
        1.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法定代表人:马蓉,注册资金2000万。令看官们纳闷的是为何公司在今年短时间内发生两次股东变更即2016年3月25日,公司股东从马蓉、任晓妍变更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2016年4月19日再次变更为王宝强与法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
        2.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6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王宝强,注册资金320万元。持股股东分别为王宝强占37.5%、任晓妍占31.25%,马蓉占31.25%;
        3.乐开花影视传媒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9,法定代表人:马蓉,注册资金300万,持股股东均为法人即分别为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升维传媒有限公司;
        4.无锡王宝强影视文化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4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王宝强,注册资金100万。
        5.宝亿嵘影业(上海)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4月29日由马蓉变更为冯超,股东由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冯超。
        6.北京新融科技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4月19日由马蓉变更为王帅,同时股东由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王帅。另外,2016年5月25日公司名称由北京宝亿星程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新融科技有限公司。
看官们,看明白了吗,通过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发现,宝宝家的这6家公司可藏有三大玄机,且直接关乎股权的分割。
        玄机一:宝宝家的这6家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有有限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企业性质股权的分割可不同。
        1.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7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之规定,对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分割股权,即宝宝、马蓉的股权根据法院判决进行拆分,并由持股方将判归对方所有的股权变更至对方名下,双方共同成为股东;二是宝宝或是马蓉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并按股权的市价向对方支付拆价款。
        当然,实务中处理可没这么简单,假如宝宝与马蓉无法就股权分割协商一致,我们按第一种方式分割,宝宝或马蓉作为非持股股东,要想取得股权需先得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如果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还得看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或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宝宝或马蓉都无法成为公司的股东。因此,一般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都要进行其他股东意见征询的先置程序。只有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且均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宝宝或马蓉才可能成为公司股东。至于证明过半数股东同意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
        那么,按第二种方式分割呢,更复杂了,股权价值如何确定,学问可老多了,如果双方对股权价值无法协商一致,一般都要经过审计与评估两大关。
        (1)公司资产审计
        拆价补偿分割方式的基础“股权价值已确定”,而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息息相关,因此先得清楚公司有多少资产?一般我们会先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那么问题来了,审计什么,怎么审计?
        首先得明白要审计哪些内容?非持股或非掌控公司的一方审计的目的在于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而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的,自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因此审计主要就是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进行。
        其次,审计的会计期间,需根据股权取得的时间节点来确定:
        如宝宝的股权是婚前获得的,则为了确定公司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则对结婚前一年的会计年度至离婚时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进行审计;如股权是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则应对股权取得之日至离婚时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进行审计,宝宝家的股权属于后者情形。
        还有,审计需要借助哪些材料?一般审计机构会要求股东提供相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相关的原始凭证。
        最后,友情提醒,可不能把筹码全押在审计机构身上噢,自己需要发现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进项与销项的问题,并提供意见给审计机构。
        (2)股权价值的评估
        公司资产审计好了,还不算完,还需要对宝宝或马蓉持有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同样包含着学问,评估方法的不同直接影响评估结果。股权价值的评估一般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有利呢,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未来前景等等来决择,当然同样需要自己主动提交意见给评估公司,说服评估公司采取对己有利的评估方法。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股权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存在三种分割方式:一是一方主张经营权的,则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由宝宝或马蓉取得企业经营权,取得方支付对方拆价款;二是双方主张经营权的,则双方竞价,由取得方支付对方补偿款;三是双方均不愿意经营,按照企业清算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支付其他费用后,双方就剩余的财产进行分割。
        3.合伙企业份额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7条规定,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合伙企业的,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分割方式:一是非合伙人配偶想成为合伙,则需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入伙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非合伙人配偶不想成为合伙人,或其他合伙不同意其成为合伙人,则合伙人配偶给予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都不想成为合伙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即不同意非合伙人配偶入伙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退伙的,则按照合伙协议的退伙规定,双方就退伙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同样,如果拆价补偿,如何确定补偿数额。本律师认为不能以出资额作为计算依据,而要对离婚时的出资额及相应的权益、收益进行评估确定价值作为补偿的依据。
         玄机二:多家公司,股东显然已非宝宝或马蓉,马蓉真的转移公司股权了吗,宝宝怎么办?
        如网友所曝,马蓉早早开始公司转移,把其名下的股权转让或把公司资产掏空,宝宝是否只能坐着哭呢?非也,宝宝可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之诉”使得股权回归,再对股权分割,或者向马蓉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从马蓉其他获分的财产中折抵。假如,马蓉把公司资产掏空,宝宝是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追回公司资产,再行股权分割,如宝宝非股东,可以请其他股东出面提起该诉讼。
        玄机三:宝宝第一次起诉离婚,为何径直诉请分割巨额财产,难道宝宝手中有决胜证据,一次把婚离掉,即便如此,股权分割就可能另案处理,且根据上述的分析极可能延伸出其他案件
        宝宝此次提起的离婚诉讼,上述6家公司的股权可不一定能在离婚诉讼中处理:
        1.马蓉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未准予离婚,则所有财产包括股权分割的诉请统统扔回来,理由很简单,夫妻共有关系未解体,共有财产不可以分割。
        2.如果马蓉同意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一般以股权涉及他人为由,要求双方另案处理。
        3.6家公司多家公司股东已变更,不管是股权转移还是由他人代持,都需要通过其他诉讼。
看来,宝宝要对这6家公司股权进行分割,真可谓是“路漫漫”,当然,作为对手的马蓉也不一定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