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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刑辩】G20期间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3   点击:580

作为一名杭州市民,至今如果还不知道G20今年在杭州召开,大约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标语和广告你可以漠视,四处维护的工人与器械你可以无睹,G20所带来的杭州的所有新变化你可以不知道,但是G20期间的刑事法律风险,你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毕竟财产与自由是利益攸关的大事。
       在介绍G20期间的刑事法律风险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下G20。G20的中文名字是20国集团,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20国集团的成员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欧盟、澳大利亚、中国、南非、阿根廷、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土耳其、韩国。这些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约占全世界的90%,人口约为40亿。G20召开的目的是让有关国家就国际经济、货币政策举行非正式对话,以利于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的稳定。由此可见,G20的召开是国际性的大事件。
       在此背景和前提下,政府重视G20期间的安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杭州各级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了保障G20的专项整治行动,从七月开始直至会议结束,他们将更加认真、努力的工作,因此对于生活在杭州的你我而言,整个杭州将处于一个安全的“谨慎”状态。
       在这里之所以用“谨慎”一词,是因为个人触犯刑事法律风险将相应增加,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控制。个人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多种多样,在此主要介绍三个主要罪名:一是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G20期间杭州各处都在执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大范围讲这属于G20前期的安全工作,作为公民个人应积极配合,如认为执行机关存在违法行为,也应通过合法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加强自我控制,暴力、威胁等手段只会让自己陷于触犯刑事法律风险当中。二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该罪客观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G20期间,存在纠纷的各方应尽量心平气和的解决,不管有理没理都尽量避免发生辱骂、殴打他人,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因为原本多以治安案件处理的情形,在这特殊时期,以刑事案件处理的可能性将增大,而即便以刑事案件处理,从法律和事实本身来讲,也都是有依据的。三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这个罪名一般人并不会触及,仅是以这个罪名为例,警示与“黄赌毒”有关的行业和人员在G20期间,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将增大,为肃清生活环境,公安机关对于“黄赌毒”有关人员的办案力度加大,因此个人应加强自我管理,避免相关犯罪行为的发生。
       综上,本律师认为G20的成功举办对杭州来说是全城的荣耀,而目前各级政府与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来保障这份荣耀,你我作为杭州居民,理应共享这份荣耀,因此应提高个人素质,加强自我管理,防范可能发生的刑事法律风险是应有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