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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企业如何应对?

作者:智仁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7   点击:564

疫情来势汹汹,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企业的经营计划可能已被打乱,业务也被迫中断。面对疫情,公司应及早做好应对方案,并抓住国家政策支持,协全企业之力,打好这场“防疫战争”。

 

一、企业怎样复工?

 

杭州已经开始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分类分区分时段进行有序复工复工:2月10日起,2月15日起,2月20日起。杭州企业可通过登陆“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另,企业复工方案、承诺书、应急预案等复工所需的文件模版可以登陆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切不可未经批准擅自复工,不然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拘留、责令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造成重大感染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二、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发?

 

由于疫情的原因,今年的春节假期推迟至2月2日,那2月3日起至企业复工之前,员工的工资如何计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2月3日起至企业复工之前,企业可以年休假方式安排休息或以调休、轮休方式安排,不限制工作地点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员工在家办公。企业安排年休或调休的则需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另,企业要谨慎采取降薪、裁员等措施,如确却需控制用工成本的,应积极与员工协商降低薪酬福利待遇或协商延后工资发放时间。

 

三、企业合同面临违约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嘛?答案是肯定的,疫情当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但是所有企业都能以疫情来免除违约责任嘛?那这里的答案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疫情是否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及免除违约责任的多少,取决于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程度。若企业签订的合同在疫情发生之前并在疫情发生之前合同正常履行,且因为疫情导致的不能复工、道路封闭、缺少必要生产要素等原因导致合同违约的,企业可以疫情影响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必须及时行使通知和提供证明的义务,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否则也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经信厅副厅长也回应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四、疫情期间有哪些政策支持?

 

疫情期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杭州市市委和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例如《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度过难关的意见》等等。

 

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方面,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2、3月份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75%缴纳;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在税收方面,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区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及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政策囊括方方面面,包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免收企业担保费用、临时性降低医保费率、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减免企业房租,补贴商贸服务企业,加大对物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等。这些惠企政策切实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重大的帮助,企业应及时抓住疫情期间的政策支持,减少损失。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及其担任管理人的观点)